潘文初聽了後嗬嗬冷笑兩聲“我都已經躲到這裡來了,他們還是不願意放過我。”
“不,應該說他們沒有拿到,我媽媽留給我的資產,是絕對不會罷休。”
說到這裡,潘文初隻覺得人生有點諷刺,以前最疼愛自己的爸爸,卻在媽媽死得第一時間就逼著自己簽協議。
如果不是媽媽留下信任的人護著自己連夜離開,自己肯定沒命了。
她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媽媽死得那天,自己跟著媽媽留下來的人連夜逃亡的事,那天下著大雪,潘家的保鏢緊追不舍。
身邊護著她的人死了兩個,最後才把她送上一艘船。
他們輾轉了好幾個國家,用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把那些人甩開。
到了華國時,她身邊就剩下一個女保鏢,也不知道她用了什麼辦法幫她上了戶口,她們兩人就以親戚關係在京市住下來。
那些年,她一直都很低調,做任何事都不敢冒頭,就擔心會被潘家的人發現。
她十八歲時,女保鏢帶了一個人回來,是一個中年男人,還讓她簽了一份協議,也是那個時候她才知道,女保鏢一直和媽媽信任的律師有來往。
那一份協議是媽媽留給她的財產轉讓合同,她十八歲這一天,協議就生效了。
她很清楚自己的處境,手裡拿著那麼大一筆錢,不會有安生的日子過,所以18歲的第二天,她把媽媽留給自己的遺產捐給國家。
當然,她沒有全都捐了,留了幾百萬和一套房子。
這些足夠她上大學和生活了。
有房子,也有了保障,她覺得媽媽已經幫她解決了人生最重要的住房問題,接下來,日子過得如何,就看她自己的能耐。
女保鏢知道也沒有反對,她上大學後,女保鏢就離開了,說她的任務已經完成了。
她拿錢負責保護和照顧潘文初到十八歲,她做到了,時間到了,分道揚鑣,也是正常的。
潘文初覺得沒必要隱瞞這些事,就一一告訴洛桑和周慧穎。
她淡淡說“當年一共有十二個保鏢護送我離開,最後隻有一個活下來。”
“你們說,我和潘家是不是有血海深仇。”
雖然那些人是拿了媽媽給的錢才願意保護自己,可是她永遠也不會忘記,他們是如何用命來保護自己。
拿了錢不辦事的人也不少,更何況她的媽媽已經死了,錢已經到他們賬戶上。
他們不管自己,直接走人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他們12個人沒有一個人把自己拋在半路上,剩下最後一個人,也護送自己回到華國,想辦法幫自己落戶。
照顧自己到成年。
這一份恩情並不是用金錢就可以彌補的。
她沒有忘記仇恨,無時無刻都想要回去報仇,這些年,也沒少用金錢鋪路,讓人找潘家的麻煩。
甚至要了潘老頭的一條腿。
這些還不夠,遠遠不夠。
周慧穎和洛桑都看得出她心裡有仇恨,周慧穎說“我幫你教訓潘文惢。”
潘文初聽了後笑得很開心“行,我不和你客氣,你幫我給她一個教訓。隻是小心一點,彆把自己暴露了。那個女人從小就心狠手辣,像一條毒蛇。”
明明就是潘老賤男的女兒,卻瞞著自己和媽媽,害得自己還心疼她沒有父親,有什麼好玩的,好吃的東西都會留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