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那位從來沒有透露自身真實姓名的神偷所托,自其死後,司小空就成為了青竹派的一份子。
在藍玉川印象當中。
司小空這麼多年,從一個孩童成長為少年,乃至於還差兩年時間便可及冠成人,擔起“青年”二字,一路走來,幾乎沒怎麼在外麵闖過禍。
甚至平日裡的衣食住行,青竹派都不必刻意按月留出銀錢拿給司小空過活。
這孩子,吃百家飯,穿百家衣,省心得很。
就算沒有貪下神偷遺物裡唯一值錢的珠子,這筆“買賣”,藍玉川也一點都不虧。
更不用說,那顆珠子自神偷死後,就淪為了藍家父女所屬之物了。
要說司小空給青竹派添的最大的麻煩,無非就是平日裡的劫富濟貧了。
頭兩三年,偷涿城本地的公子哥。
後麵幾年,把本地公子哥們偷的差不多了,出門在外甚至不敢帶太多銀錢銀票了,他就開始偷外城來往涿城的公子哥。
尤其是這外城來的,許是在自己家所處城池,沒見過這麼明目張膽搞偷盜的,所以在發現自己跟司小空經過短暫接觸,並被偷走出行時所帶全部身家後,第一反應當然是立馬跑到涿城城判府,尋求城判丁昱的幫助。
頭兩三年過去,丁昱哪裡還會不知道“瘦小”、“白淨”、“皮膚極薄”、“渾身臟汙”、“像是小乞丐”等等這些形容詞說的是誰。
但沒辦法啊!
一來,凡是被司小空偷走隨身錢財的人,根本拿不出人證物證,來證明是司小空偷的東西。
二來這涿城的天,有一半是靠青竹派撐著的,若是鐵了心打官腔,涿城城判府自是不虛青竹派,可你打官腔,總也得有個由頭吧?
再者,青竹派弟子的單打獨鬥戰力,明顯就要比城判府裡的城衛們高一大截。
真把青竹派惹急眼了,隨便派出幾個沒爹沒娘的七星境,乃至六合境的弟子死士,稍一折騰,還不就得給城判府在職的大人、城衛們,全給搞得家破人亡?!
和氣生財。
這是丁昱始終奉承的行事準則。
況且藍玉川還特彆會做人,一開始抓住司小空這位“嫌犯”後,藍玉川立馬出麵,背地裡塞給丁昱幾百兩銀票,事兒也就那麼算了。
再之後,等司小空逐漸明白了其中門道,乾脆就直接從那些惡少身上偷來的錢財,分出三成出來,拿給丁昱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好處費。
三成。
可能是幾兩銀子,也可能是幾千兩銀子。
反正司小空是跟丁昱協定了這麼一條不成文的交易規則。
你隻要不為難我,我就穩定分你三成“收益”。
但前提是,你不能再因為這件事,收我藍伯伯的錢。
否則等小爺盜術大成,第一個要搞得傾家蕩產的,就是你丁城判!
退一萬步來講。
你要是不答應,又能怎麼樣呢?
最多不就還是關小爺幾天?
想判刑,可以。
拿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