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頭人話音落下的瞬間,幾名公安便已經知曉,今日的事情可能不簡單。
很可能不是自己所想的那般,隻是單純的搶劫,內裡,很可能還有他們不知道的隱情。
當即,幾名公安互相對視一眼之後,便有兩人直接上前,攔住了想要發飆的陳主任,語氣嚴肅的道
“這位同誌,請麻煩你跟我們走一趟。”
說完,又看向林默和周遭幾個圍觀的群眾道
“還請各位也一起走上一趟,將剛才發生的事情詳細的訴說一遍。”
話音落下,立馬便有幾個熱心群眾站了出來
“公安同誌,剛才的一切,我們全都看的清清楚楚,就由我們幾個陪這位小同誌一起吧。”
說完,還朝林默點了點頭。
林默知道,這幾個人很可能是王乾事派來幫助自己的,當即也是客氣的點點頭,而後指著遠處的自行車道
“公安同誌,我的那個自行車,能不能幫著照看一下?”
“沒事,你隻是受害者,不是嫌疑人,可以自己騎著直接去派出所便成。”
一名公安很是客氣的說了一句。
見狀,林默這才鬆了口氣,和幾人打了個招呼之後,便轉身去到自行車旁了。
隻是,對方雖然已經說明自己不是嫌疑人,但在林默離開的時候,卻還是有一人有意無意的看著這邊,顯然是不希望自己離開的。
林默也沒在意,很是自然的騎上自行車,慢慢悠悠的跟在眾人身後。
公安見林默跟上,便也沒有太多關注,而是將注意力全放在了陳主任和那個接頭人身上。
很快,派出所到了。
看著眼前這個熟悉的地方,林默有些心虛的眨巴了下眼睛。
他可是記得,自己貌似某天晚上,用窩窩頭砸了這裡的某扇窗戶。
隨意的將自行車找了個位置停好之後,便有一個小公安主動上前將他和幾個目擊證人帶到了一間問詢室。
經過一番詢問,很快,其餘幾個人證的筆錄便做好了,隻有林默被留到了最後。
正當他以為自己也會和之前那幾人一般,隨便詢問幾句就可以離開的時候,問詢室的門就被人從外推開了。
接著,兩名身穿製服,一臉嚴肅的公安進來,替換了之前的小公安,坐到了林默的對麵。
“姓名。”
“林默。”
“性彆。”
“男。”
“年齡。”
“18。”
“家庭住址。”
“南鑼鼓巷95號。”
“職業。”
林默原本想說無業的,但想了想,感覺這樣的話,那後麵的事情很可能不好交代,於是便張口胡說道
“紅星軋鋼廠和南鑼鼓巷街道辦的臨時采購員。”
問話的公安很是意外的抬頭看了眼林默。
根據剛才他們從陳富貴那裡問來的訊息,麵前這個,隻不過是遊手好閒的混混而已。
但現在對方竟然自稱臨時采購員,那可就有意思了。
“有什麼證據嗎?”
林默在開口之前,便已經想好了退路。
於是果斷的點點頭
“之前你們收走的那個信封當中,有我的介紹信和采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