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珍兩年前經過人介紹跟他認識,當時他可喜歡董文珍了,隻要是她喜歡的都買。
可謂是捧在手心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
當時董文珍也挺喜歡他的,兩人之間的感情特彆好。
但是,某天被他撞破了董文珍跟校長走在一起,兩人濃情蜜意的,後麵他質問董文珍怎麼回事。
董文珍說她跟校長之間的關係很早之前就有,甚至在認識他之前。
也正是因為她跟校長這件事被父母發現,為了阻止女兒走上一條不歸路才有的跟他相親這件事。
杜誌鋒知道這件事後要求她跟校長斷了,董文珍說不可能,因為她晉升還得靠校長,她沒想過往後斷了聯係,如果杜誌鋒能接受他們就繼續在一起,不能接受就散了。
杜誌鋒對她付出了那麼多,她居然輕描淡寫的說兩人結束,他怎麼能不生氣?怎麼能不恨?
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董文珍就被他給掐死了,慌亂之下他把董文珍的屍體往水裡丟。
丟完回去他坐立不安的很,覺得屍體的太草率了。
正待他要回去把屍體給處理了,誰知道晚上河邊就下起大雨。
傾盆大雨足足下了一天,使得董家夫妻以為女兒因為下雨的原因住在學校沒回家。
畢竟在學校裡女兒可是有宿舍可以住的,過了大概三四天董文珍都沒回過家這才去學校找她。
女兒住的宿舍沒有舍友,另外一個老師因為是星期六星期天的原因也回家住了,根本就不知道她還在不在。
宿舍找不到女兒就去找女兒的對象問,沒想到女兒的對象也說沒見過他。
沒辦法董文珍的父母開始報警,報警的時候他還著急,焦慮。
在彆人的眼前,都覺得杜誌鋒這是在擔心對象的安危。
好在的是董文珍來找他的時候時間都挺晚的家家戶戶都睡了,就算沒睡也不會去看大街上有沒有。
又因為他一向的形象良好,沒人懷疑他,隻覺得董文珍是被拍花子給拍走。
屍體一直沒被找到,都過去十幾天了,他都以為她被河裡的魚給吃掉。
結果她的屍體真被找到,警方也調查到他這來。
兄弟跟他妻子都作證他並未走太久,所以他是有不在場證明的。
嫌疑應該沒事,結果他們還是查到了自己身上。
慌亂之下他逃走,他這一招供已經確認了死刑。
其實他如果穩一點他們還真的不能把他緝拿歸案,周自衡也不過是嚇唬嚇唬他而已,因為並沒有人真切的看到他殺了人。
因為他先拿了個手銬嚇唬那杜誌鋒,如果他不是心裡沒鬼的話也不會逃走不是?
也正是因為他是凶手心裡慌了才逃走,這落入了保衛科的手裡,這下屬於不打自招。
不過這點他是不可能跟杜誌鋒說的,犯了罪就要受到懲罰。
事情做到這裡告一段落,他們從公安局出來的時候時間已經是晚上的七點,很晚了。
陸想想的肚子已經餓得咕嚕嚕叫,中午吃的有肉的一餐也在傍晚消失殆儘。
她的聲音老大,她一張臉都羞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