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真泉寺的一間廂房內,充斥著大口咀嚼食物的聲音。
馬三狗等人從頭到尾就沒說過話,一直悶著頭在啃肉。
劉勇幾人也是如此,甚至吃相比潑皮還不如。
沒辦法,太香了!
以前隻吃過白水煮肉的他們,哪裡嘗過鹵肉的滋味。
而且彆看劉勇平日裡領著一隊弓手,吆五喝六的很威風,其實都頭隻是縣衙裡最底層的那一批小吏,地位僅僅比衙役稍高一丟丟。
至於他手下的弓手,連小吏都算不上,屬於義務工,從各個村裡挑選出的壯丁,沒有一文錢俸祿,官府隻負責一日兩餐稀粥。
所以劉勇的日子也不好過,難得能吃頓肉。
北宋小吏的俸祿很低,月俸七百文錢,外加半斤羊肉。
真宗年間,曾有一個小吏在驛站牆壁上寫下一首詩“三班奉職實堪悲,卑賤孤寒即可知。七百料錢何日富,半斤羊肉幾時肥。”
太祖太宗時期還好,那會兒銅錢的購買力很強,七百文錢外加半斤羊肉完全可以養活一家五口人。
但是到了如今,七百文錢隻夠買4鬥大米,至於那半斤羊肉,早就沒了。
最關鍵的是,官府發的不是實祿。
層層克扣下來,等到劉勇手上的時候,能有三百文錢就已經能燒高香了。
若不是平日裡仗著身份,搞些灰色收入,劉勇一家人早餓死了。
那罐米酒沒人動,反倒是便宜了韓楨。
米酒酸甜可口,可能是釀造工藝的原因,導致口感有些澀。
一口酒一口肉,好不愜意。
“呼!”
劉勇扔下手中的骨頭,長舒一口氣“今日吃了這頓肉,俺這輩子就不算白活了。”
他其實還想吃,但奈何肚子實在裝不下了,感覺都已經頂到了嗓子眼。
整整兩大鍋鹵肉,愣是被十幾個人吃的七七八八。
見木盆裡還有不少鹵肉,韓楨招呼道“哥幾個帶些回去給家裡人也嘗嘗。”
“韓二仗義!”
幾名衙役翹起大拇。
趁著他們拿肉時,劉勇湊過來,低聲道“聽三狗說,你今日打了王員外?”
“嗯!”
韓楨應道。
劉勇正色道“王員外與徐主簿關係不一般,兩個女兒皆被他送給徐主簿當了小妾,甚得徐主簿歡心。這幾日你當心些,俺估摸著王員外可能會尋你麻煩。”
韓楨點點頭“我知道。”
“你心裡有數就行,俺走了。”
劉勇說罷,隨手從木盆裡拿起一塊鹵肉,領著衙役走了。
等到劉勇幾人走後,韓楨拿出藏在廂房裡的兩籮筐銅錢“哥幾個,把錢平分了吧!”
本以為這幫潑皮聽到分錢會興奮,誰曾想幾人卻紛紛搖頭。
馬三狗正色道“韓二哥,這些錢俺不要。若是沒有你,我們今日怕是連肉都吃不上。”
“是啊!”
“這錢俺們不能要。”
穀菘幾人也跟著附和。
他們雖是潑皮,但為人處事卻極有原則,否則也不會跟韓楨混到一起。
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嘛。
見他們堅持,韓楨也就不提分錢的事了,而是一人給了一貫錢,讓他們自個買酒吃。
這次馬三狗幾人沒拒絕,喜滋滋地收下了錢。
……
吃飽喝足,韓楨回到自己廂房躺下。
他不是做事不過腦子的人,今日動手時,就已經預想過會遭到報複。
不過他並不在乎,大不了殺官造反……
等等!
殺官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