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先忙,再聯係。”
袁軍浩很明顯有點走神。
金勝也沒有過多的理會。
兩人來到了刑事窗口前麵,裡麵是一個30來歲的少婦,正轉頭看了過來,臉上麵無表情的。
金勝把起訴狀以及證據材料全都遞了進去。
少婦接過看了一下上麵的罪名後,隨意的問道“你們是檢察署的嗎?工作證出示一下。”
金勝搖搖頭道“我們是律師,是來刑事自訴的,麻煩立個案。”
說著,就把自己的律師證遞了過去。
少婦沒接證件,反而有點詫異的看著金勝道“沒搞錯吧!”
“你們起訴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這是公訴案件。”
“從來沒有聽過,還能自訴的。”
“你們是哪個律所的,到底懂不懂法?”
說完後,甚至連裡麵的東西都沒看,直接就把材料都給丟了回來。
聲音、動作都有點大,把周圍不少人的目光都給吸引了過來。
看到有熱鬨,就連不遠處的等待區,都有人起身了。
就差瓜子、花生、小零食了。
金勝有點無語,工作態度這麼粗暴嗎?
有話說清楚不就行了,不至於吧!
“我們是競誠律所的,我叫金勝,是個專業的律師,很懂法的。”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後麵更精彩!
“我想問問你,誰說‘過失致人死亡’就不能自訴了。”
“我好好遞給你的材料,你是連看都不看一眼,就重新丟回給我。”
“你不是法院的嗎?那應該很懂法嘍,那你來說說,《刑事訴訟法》第210條的第3款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要是記不住的話,我不介意你現在翻一下法條。”
金勝說話的聲音也不小,小半個立案大廳都可以聽得清清楚楚。
剛才聊過天的袁軍浩,還朝這邊走了幾步。
少婦也有點傻眼,沒想到金勝這麼剛,愣住了。
在法院工作這麼久,這還是第一次碰到有人敢這麼對自己說話。
平時來的人,哪一個不是客客氣氣的。
就算說兩句,那也沒人敢跟自己還口。
今天竟然被一個小年輕給懟了。
等反應過來後,臉頓時有點變紅了,胸口還起伏不定的,這是活生生被氣的。
隨即起身,用手指著金勝道“這裡是法院,不是你隨便撒野的地方,你信不信,我讓法警給你趕出去。”
“哈”
金勝直接被這一番話給整笑了。
這就是個法盲啊!
法警貌似隻接受法官的指派吧?
你一個立案窗口的普通工作人員,竟然也能調動?
簡直聞所未聞。
再說了,自己貌似沒有什麼違法違規行為吧!
金勝的脾氣好,但不代表沒有。
這次,還就是較上真了。
“好好好那你現在就喊法警過來,我倒要看看是怎麼把我趕出去的。”
“我就在這等著看你的表演。”
對方要是真的敢,出了大門,金勝就去投訴。
周圍全是監控,兩人的對話拍得一清二楚,不怕沒地方受理。
必須要讓她知道,什麼叫《法院工作人員公務及司法禮儀守則》。
看來真是平時當大爺,當習慣了吧!
如此的指氣使頤。
(寫這個小衝突,不是為了裝,而是為了告訴小夥伴們,有些地方,甚至有些工作人員,在有權利的同時,同樣也是有規則限製的,不用怕。)
喜歡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