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看了看牆上掛著的電子鐘。
“你還有兩分鐘時間。”
“對了,你知不知道你們準備打的人,他是乾什麼的?”
看到謝澤搖了搖頭。
林夏故意裝出有點同情的樣子說道“他是個很有名氣的律師,專門打刑事官司的那種。”
“你也彆心存僥幸了,他已經放出話來了,絕對把你們都給送進去。”
“要是我們這邊敢隨隨便便就放人,他會連我們都一起告。”
“從你們在金山區的檢察署門口,一路跟著他開始,他就已經注意到了。”
“不然,我們也不可能出現的那麼快對吧!”
“再提醒你一下,你還有最後一分鐘。”
謝澤把頭微微低了下去,顯然在心裡衡量得失。
到底是坦白從寬,還是抗拒從嚴。
林夏也不再催他,等他自己先想明白。
《刑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了三人以上,就可以算團夥。
團夥犯罪的量刑並不一定比個人犯罪更重,但會取決於犯罪情節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普通團員跟帶頭大哥的區彆,‘含刑量’能一樣嗎?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通常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
而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人,通常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故意傷害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但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況。
對於團夥故意傷害未遂的情況,法院會參照故意傷害罪既遂的判刑標準,但考慮到犯罪未遂的情節,通常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般來說是三年以下。
但是這個謝澤目前還在緩刑期,一旦定性後,絕對會兩罪並罰,喜提實刑。
估計林夏選擇他作為第一個審訊對象,也有這一層理由在。
又過了幾分鐘後,林夏開口說道“行了,時間差不多了,既然你不願意說,那就算了。”
“反正現有的證據,已經足夠定你們一個‘故意傷害未遂了’。”
“你就比較倒黴了,緩刑期間再次犯罪,估計得進去呆幾年了。”
“哎”
“我本來還想著給你一個機會,要是你能老實交待問題,我還能去幫你說說情,讓對方不再追究你的,畢竟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傷害,但是你把握不住啊!”
“那我也沒辦法了。”
“小虎,先把他帶出去,順便把宋天龍帶進來吧!”
“他隻是個開車的,沒有參與襲擊,隻要說清楚了,應該問題不大。”
林夏這是故意說給謝澤聽的。
小虎立馬回道“好的林隊,我馬上去。”
說完後不慌不忙的起身朝著謝澤走去,隻是步速放緩了。
兩人是師徒,知道怎麼打配合。
正當小虎準備打開固定板的時候,謝澤急聲道“彆彆彆,我還有話說。”
小虎聞言停下了手裡的動作,轉頭看向林夏。
林夏擺了擺手問道“你想說什麼,如果是老一套,我沒那個時間跟你耗。”
謝澤連忙道“我交待,我全說。”
小虎也沒等林夏指示,幾步就回了電腦前坐下。
林夏一臉嚴肅的開口道“既然想說了,那就都說完,彆刪減也彆添油加醋的,知道嗎?”
謝澤點點頭道“我知道了,警官。”
“我跟張寶華兩人,都是被宋天龍喊來幫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