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表情嚴肅,一本正經的季平信,金勝覺得有點好笑。
明明都已經知道了,這些東西都是偽造的,連證人都是花錢雇的,還能說的如此抑揚頓挫、言之鑿鑿,果然是專業的檢察官。
還好自己也練過。
否則笑場那就太尷尬了。
隻不過這第三份口供,應該是真的。
按照自己的猜想,凶手正是利用葉小婉的職業特質,提出高額的線人費,引她上鉤。
金勝正是基於此,把一些關鍵點給串聯了起來。
有些細節方麵的東西才能解釋通。
主審法官聽完季平信的發言後,轉頭看向了金勝這一邊。
“辯護人,你可以就公訴方目前所出具的證人證言進行質證。”
“好的”
金勝答應後,就看向了季平信。
都已經排練過了,熟的很。
“公訴方,第一份證人證言,根本就毫無說服力。”
“首先,這位叫藺誌強的證人,他說匕首是從十元店裡買的,怎麼證明?”
“收據、付款憑證、或者其它佐證有沒有。”
“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收了彆人給的好處才出來作證。”
“連放在治安局的證據都能被造假,那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另外他的身份不是當地的原住民嗎?這件案子發生在拆遷範圍內,可以說離他家也非常近。”
“那他也應該挺著急的吧!”
“畢竟案子一天沒有判決,拆遷就無法動工,事關利益啊!”
金勝說完著這一點,合議庭其中一個法官微不可察的點了一下頭。
這是認可自己的說法。
這時候,金勝朝著季平信問道“公訴方,請問你坐過魔都的出租車嗎?”
“沒有”
“那我給你普及一個知識吧!”
金勝拿出一張稿紙念道“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
“而魔都的出租車,不管是現金還是電子支付車款,不管你要還是不要,隻要計費器歸複,就會自動打印發票。”
“上麵會包含上車時間和到達時間、裡程數、車輛等信息。”
“出租車內部會有監控錄像,同時也會安裝gps定位。”
“請問,這些輔助信息,為什麼沒有呢?”
季平信看了一眼手中的資料說道“根據警方的反饋,當時這個司機看到葉小婉挺著急的。”
“他為了多賺點錢,就沒有打表計費,而是隨口就報了一個差不多的價格。”
“經過葉小婉同意後,他才啟動的車輛。”
“由於時間太久,車輛內部監控錄像已經被自動覆蓋了,無法進行恢複。”
“至於gps數據,警方沒有進行說明。”
季平信的解釋剛一說完,金勝立馬接口道“沒事,我已經幫警方完善了這個漏洞。”
“這一份,就是由洪明所在的出租車公司的gps定位記錄。”
“上麵可以清楚的顯示,在10月15日案發當天下午,由洪明駕駛的車牌號為滬dx5169的出租車。”
“其行駛範圍雖然在金山區,但並沒有靠近過案發所在的塘中村附近。”
金勝一邊說著,一邊把資料交給了庭審助理員。
“公訴人,第三份口供我就不再質疑了,至於原因你應該清楚。”
“一個出了問題的警察所的新證據,能有幾分可信度。”
這句話叫殺人誅心。
張雲泊要是不進去,金勝都敢跟他姓。
合議庭的幾個法官看完gps的記錄後,互相交流了一下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