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父嶽母他們看起來路上遭了不少罪,你忍心不管?”
忍心?
這話就不應該用在江黎的身上。
原主的娘家人對於她而言,和陌生人無異。
有什麼不忍心的?
她不是鐵石心腸,看得出來原主娘家人的窘迫,卻半點同情不起來。
先有為了半鬥小麥,賣掉原主給許大力當續弦,再有今天得知原主兩個妹妹也被他們賣掉。
江黎對這家人的厭惡已經爆棚了!
或許他們真的快要活不下去,可是活不下去,就要犧牲至親血緣?
方才沒有繼續追問他們把兩個妹妹賣去了哪裡,因為自己並不是原主,不大可能回去頭去把兩個妹妹救回來。
一路上,她看到的人間慘狀,夠多的了!
原主娘家的這件事情,也不過小巫見大巫。
拋開這些不談,原主兩個妹妹要是被賣給人小續弦,或者賣給不好娶媳婦的人,這還不是最壞的結果。
如果是賣給了大戶人家當奴婢,或者直接賣給了牙行,那一輩子就毀掉了。
奴婢就是奴籍,這一輩子都很難翻身,現實世界裡的殘酷,沒幾個能幸運的遇到好主人放她們身契。
她們這輩子都是最低賤的奴籍,婚姻嫁娶,生老病死,自己都做不了主,甚至於自己的兒女,都歸主人,世代奴籍。
還有一個可能,對待女子更為殘酷,那就是有點姿色,流落青樓,那也是這輩子都翻不了身。
這樣的後果,原主的爹娘不明白嗎?
可他們依舊把兩個女兒賣掉了!
如果有一天,江黎有了孩子,在她和孩子之間,隻能活下去一個,她絕對不會為了自己活下去,犧牲掉孩子。
她寧願幫毫無關係的陳朔之祖孫,也不願幫原主娘家人。
至少陳朔之這大把歲數,還想著出去找差事養活兩個孫女,任何時候都沒有想過要放棄自己那所謂不能為陳家傳宗接代的孫女。
這便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
“有什麼好不忍心,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可以賣掉,和我們路上遇見易子而食的人有什麼區彆?不值得可憐!”
家裡人……能用可憐來衡量呢?
“她們也是被生活所迫”
江黎打斷許大力,一順不順的問“知道你為什麼被家裡人pua,剝削了那麼多年嗎?”
許大力大概清楚江黎下麵要說什麼,識趣的閉了嘴。
江黎沒打算放過她,嘴叭叭的繼續說“就是因為你的不果斷不乾脆,總是為血緣至親這層關係一味退讓。我不想說你是錯的,但是你這麼難以割舍,那就不要心生不甘,更彆開口抱怨。”
江黎說的這些,許大力是認同的。
有句俗話,百善孝為先,可如果與他有相同經曆的人,還能對父母孝順尊敬得起來嗎?
在溫暖的心,也會冷。
他什麼都明白,卻在麵對類似的事情,最先想到的是勸說江黎大度。
這種下意識舉動,真的很諷刺!
許大力自嘲“阿黎作為女子,比男人更果決,明明我也是被父母舍棄才寒心斷親,現在卻想勸說阿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