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淚光閃閃,用手對格比劃著,意思說,她的朋友把她藏在車上,等她下車的時候,朋友已經死了,喪屍也走遠了。
“那你有沒有被喪屍咬過?”明易又道。
燕愣了一下,隨後搖搖頭。
“喪屍片,你看過嗎?被喪屍咬過的人,都會變成喪屍。”明易道,“如果你撒謊,我們都會死的。”
燕拚命地搖頭。
嗬嗬,這女人撒謊了。
燕撒謊,明易可以理解,因為承認被喪屍咬過,意味著她要被自己趕下車,甚至可能被自己殺死。
末世下,為了活下去,撒個謊算什麼?殺人都是常態。
“我不太相信她的話,你們覺得呢?”明易道,“這事關大家的安全,我們舉手投票一下。”
舉手投票?什麼時候明易變得這麼民主了?
車上其他三人摸不著頭腦,不過這樣也好,對他們來說也有決定權了。
“我相信燕。”格第一個舉手道。
“我也相信她。”蘇欣第二個舉手道。
白雪隻顧開車,仿佛沒聽見他們說的。
“你覺得呢?”明易盯著白雪問道。
“白雪姐姐,你看燕沒有一點受傷的痕跡,而且她很可憐,怎麼可能會撒謊呢?”蘇欣道。
“她哪裡可憐了?因為她是啞巴?因為她的朋友為了救她,全被喪屍咬死了嗎?”明易道。
“這還不夠嗎?”蘇欣反駁道。
“你要想清楚,萬一她被喪屍咬過,我們都會死的。”明易道。
“我保留意見。”白雪道。
“現在21,我們留下她,帶她一起走。”格馬上說道。
“閉嘴,什麼時候輪到你做主了?”明易冷冽道。
“你剛才不是說投票嗎?”格鬱悶道。
“我們投票相不相信她,沒說投票決定她的去留。”明易白了一眼格。
哎?不帶這樣玩的吧?那投票意義何在?
格和蘇欣無語。
白雪也被明易這波操作搞糊塗了。
“你們兩個這麼相信她,總得有依據吧?因為她很可憐?這種理由自欺欺人,站不住腳。”明易道。
“你要什麼樣的依據?”格道。
“其實很簡單,如果她身上沒有傷口,就證明她沒有被喪屍咬過。”明易道。
“搜身?”格道。
“聰明,你想到了,那就由你來檢查她的身體吧?”明易道。
“我?”格吞咽了一下口水道。
“不行,男女有彆!他不能搜!”蘇欣極力反對道。
不能搜,也得搜。
明易是這麼打算的。讓蘇欣喜歡的男人,去檢查其他女人的身子,也是對蘇欣的一種變相懲罰。
“白雪在開車,我在前麵,格就在燕邊上,他是最合適的人選。”明易分析道。
“我可以啊。”蘇欣道。
“你不行,你還未成年。”明易道。
蘇欣無語,未成年怎麼就不能搜身?這哪門子道理?
“我是女生,我還早熟,明天我就18了。”蘇欣道。
“我也覺得讓格搜身,不太合適。”白雪開口說道。
白雪都這樣說了,如果再堅持讓格搜身,肯定會讓白雪反感自己。
但就這樣放棄當初的決定,也不是明易的風格。
“這樣吧,我們讓燕自己選人,你們沒意見吧。”明易道。
“沒意見。”白雪道。
“沒意見。”格道。
“沒意見。”蘇欣道。
“燕,你聽見了吧?你選一個給你搜身的人。”明易淡淡道。
燕點點頭,看了一眼格和白雪,又把目光停留在蘇欣身上,然後用手指向了格。
這個結果,所有人都很意外,除了明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