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宋朝當暴君!
說到加派,這是古代收稅的常規操作。
畢竟古代的農稅,是直接收取糧食。
收取糧食,運輸糧食,就需要人,運輸隊需要吃飯。
而運輸隊所消耗的,古代朝廷可不承擔,都是百姓承擔。
這就是傳說中的耗羨。
可以這麼說,古代的幾乎所有改革,都是圍繞著稅製在改。
因為稅製關乎朝廷生死存亡。
而往往每一次改革,都伴隨著百姓負擔的加重。
以至於明朝著名學者黃宗羲提出了“積累莫返之害”的概念。
後代曆史學者為黃宗羲的這個概念另外取了一個名字黃宗羲定律。
黃宗羲定律的核心要點就是農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準,走向原先改革目的反麵。
無論是唐朝的兩稅法,還是明朝的一條鞭法,還是清代的“攤丁入畝”,在出現短暫的稅收減輕後,又加重。
其根本原因是,古代改革的時候,將多重雜稅合二為一,利於衡量、標準化,減少中間官吏貪墨的空間。
例如將人頭稅歸入田產裡的攤丁入畝。
等過一段時間,人們就忘了,自己每年交的稅已經包括了人頭稅了。
而這個時候,統治者告訴民眾,需要加派,需要橫征,不是沒有人頭稅嗎?就加人頭稅吧。
這就是黃宗羲定律。
這個定律在大宋朝的一百多年,階段性上演。
和買、和糴,原本是朝廷戰爭的時候,出錢向民眾購買糧食,以備軍需。
久而久之,就變成了民眾必須交的一部分。
就如現在,王麻子帶的人來收的,除了正稅,還有和買、和糴。
可是,百姓即便交了和買、和糴,等朝廷沒糧食了,稅目也都收完了,朝廷還是會用錢低價購買糧食,這依然是和買、和糴。
相當於過去的和買、和糴是直接強加的稅。
在這樣的基礎上,耗羨也是大頭。
李保正趕緊過去打圓場,說道“都是父老鄉親的,先欠著,這田裡的糧食不還沒有收完嗎,等過些天再補上。”
那個收稅的也沒有強加。
讓那個農民把這些糧食弄到集中地去稱重。
另一邊,一個衙差讓一戶人家往那個斛裡倒糧食,倒滿後,衙差說道“不夠。”
“不是倒滿了嗎?”
“總會不準的時候,這個斛可能有點小,按照規矩,要倒堆起來。”
那戶人家不情不願繼續倒,直到把斛倒堆起來。
那個衙差用腳踢了一腳,堆起來的麥子頓時灑在地上,衙差說道“不實,繼續倒。”
那戶人家哀求道“官爺,快沒了,給我們留點吧。”
“金賊會給你留嗎!你若是不交,前線怎麼打仗!如果打輸了,金賊到這裡來了,你承擔得起嗎!”
一邊的小孩淚眼汪汪看著自己父母辛辛苦苦勞作的糧食被強行交出去,想到自己又要餓肚子了。
那戶人家依依不舍把剩下的倒下去,直到堆了個尖尖,衙差才滿意。
這就是古代交稅過程中的“踢斛”和“堆尖”。
這種光榮傳統,一直被流傳下去,到大明崇禎年代,朝廷加派三餉,各地官紳挖地三尺找當地腳法一流的人去收稅,就是為了在這個過程中,腳法穩當地將糧食顛簸出來,讓百姓再多加一點。
試想想,一戶人家多加一斤,一個縣兩萬戶就是兩萬斤。
這些可都是進了地方官老爺、鄉紳的口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