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給律師的防身錦囊_最後的減法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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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給律師的防身錦囊(1 / 1)

淳先生不想聽到【火化】兩個字,他捂住耳朵,心裡很害怕。

《冰》作者說我知道很多人,想見那些平時很難看到的企業老板、ceo(行政總裁)、總經理,你其實可以帶著律師和律師信去他們公司,以訴訟的名義,基本上,你可以看到他們。律師信或者律師函,可以的話,最好是親自送過去,用郵寄的話,雖然有張回執,時間會慢一點,而且,我想大想要看得是對方嚇著的樣子。

淳先生說“我不接!”

《冰》作者說既然說到律師,我在這裡給他們一點防身錦囊,前麵說過兩個,一個是凡事不要太過,一個接案子的時候要注意,雙方強弱太懸殊的案子少點接,其實這也是方式和合理。我認為這些律師能做到這兩條,我相信你們的生命應該能夠保住。

小迪說我聽你這麼說,我感覺做律師真的很危險。

《冰》作者說是的,我認為這是高危的職業,除非你隻是製定合同,不需要與人來往的那種律師,事實上,這種律師大部分是那種在企業法務部裡僅僅是文員那種人,但是大部分的律師都是需要接觸人的,所以有些人天生比較害羞的,我建議你不要當律師。

《冰》作者又說其實有可能的話,買一件防彈背心,經常穿著,尤其是那些經常接手雙方強弱太懸殊的案子的律師,這也是很好的建議,我甚至都建議律師事務所,有個武術高手當保安,設個安檢機。

淳先生聽了在心裡想安檢機?開什麼玩笑!

《冰》作者說我認為有必要,我認為未來對律師不友善的事,會越來越多,所以律師有必要保護自己的安全。不過還是那句話,【多行不義必自斃】,基本上,我認為律師能夠謹守我剛才說的第一和第二這兩點,我相信你可以保住命。我建議律師有空去學學防身武術,平時走了出去得多主意,凡是見到某個人不對,你應該趕緊跑。對了,女律師建議平時儘量不要穿高跟鞋,因為跑起來不方便,當然這個高跟鞋其實也可以作為武器。還有平時,帶著那個包,無論是挎包還是公事包,我建議放塊厚一點的能擋的厚紙板,關鍵時候,可以拿來擋一擋,平時記得練練跑步。我認為法學院的這些法律係的學生,應該把跑得快作為一個指標和每年度必考的項目。

小迪問為什麼?

《冰》作者說跑得快,能抱住自己。最後一個建議是,可以的話,每結束一個比較大的案子,特彆是雙方強弱太懸殊的案子,搬一次家吧。所以說,律師也不好當。這個話題就說到這裡。我們說回讀書,我自己看書會比較多,速度也比較快,效率也比較高,一年會最少會看兩千本,但是我這次不是說書,而是想說一部動畫,它就是drstone,即《石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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