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總,既然你都這麼說了,總要讓我看看合同吧?”李信也是笑著說道。
既然彆人要演,他也就陪著彆人演。
他可是在全程錄像的,到時候會在網絡上麵傳播,不能表現的無理取鬨。
也正好讓觀眾聽聽,這第二次的合同是不是比第一次改進了,也讓大家聽聽星燦是如何壓榨員工,如何搶奪旗下藝人果實的。
“放心吧,這一次我們可是有很大的調整,也是對你的重視,就連我和張總都來了!”吳經理也是跟著說道。
“就是啊,合同的簽字費可以提高到了十萬,李信你真的是賺了,好聲音其他學員可沒有這待遇!”
“就是啊,彆人一下簽約十五年,你簽的是十年,而且規定了每年都會有提檔的機會。”
隨著吳經理的話音落下,程澤亮和江盼也是在那繼續說著好聽的話。
李信也是看了一下合同,發現和上一次的合同,也就是這兩個改了。
分成還是一九分成,加入公司就要聽公司的安排,上什麼節目都聽公司的,談戀愛都不行。
李信最關心的歌曲版權還是歸屬公司,看到這裡李信也就沒必要看下去了。
“張總,對不起我不能簽這個字,其他的還好說,這歌曲版權我不能同意,我自己創作的,為什麼版權歸公司?”李信詢問道。
“你在公司上班,這歌曲版權自然是要歸公司!”
“就是啊,你在上班的時候創作出了歌曲,不歸公司歸誰?”
不等張總說話,程澤亮和江盼兩人就在那說了起來。
“那我可以休息的時候創作,可以晚上創作!”李信說道。
“誰知道你什麼時候創作了,年輕人,你不要計較這麼一點,你加入了公司,公司肯定會大力培養你,讓你成為一線歌星的!”
“就是啊,你表現好,這些歌曲還不是你來唱,公司可是給了很大支持,想想那十萬塊,還有你簽約了說不定好聲音冠軍就是你的!”
反正程澤亮兩人就是在那說著,意思就一點,讓李信簽約。
“那先不說這些,我沒加入公司,在好聲音原創的這四首憑什麼也算公司版權?”李信問道。
“反正都要加入公司的,你都是好聲音學員了,好聲音也是我們公司製作的,也就一起算了!”
“就是啊,小夥子眼界要打開,不要太計較,你現在吃點虧,公司肯定會給你更大的補償!”
……
接下來張總和吳經理兩人一個接著一個說著,就好像是洗腦一樣,一刻不停。
反正都是說著公司如何如何好,李信加入後如何如何,反正就是說李信要是不加入,那就太吃虧了。
李信樂得看著四人在那洗腦,不得不說還真的是很能說。
直到四人感覺口乾舌燥,也覺得應該是可以,這才停下。
“李信,現在可以簽約了吧?”張總詢問道。
“不好意思張總,我不會簽約!”李信淡定的回答道。
“什麼,你小子是故意的吧?”
“你在逗我們玩?”
“我看你這小年輕是不知道社會有多險惡,是不是找抽?”
“信不信,我讓你看不見明天的太陽?”
在場的四人都有些憤怒,和李信說了那麼多,這李信竟然還拒絕,真是叔叔能忍嬸嬸不能忍。
“我沒有逗你們,要不合同改成我給星燦工作十年,什麼都不要,就管吃喝就行了?”李信一本正經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