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在附近的小醫院停留,直接送去了省城那邊。
等到妻子終於脫離危險,這邊都已經蓋章定論,是一場意外。
妻子不甘心,可她更知道,所有的證據都被毀掉了。
就算沒有毀掉,自己分析出來的種種也不足以給老頭定罪。
對方沒有直接殺人,隻能說是教唆殺人,能判他死刑嗎?
甚至在法庭上他請一個好一點的律師為之辯護,說傻女是個精神病,精神病的證詞不可信,有誰看到他教唆傻女犯罪了嗎?
沒有。
他或許連牢都不用坐。
可他們一家四口,難道就這樣白死了嗎?
更糟糕的是,她的身體在此次災禍之中受損嚴重,已經活不了多久了,她沒有那個精力跟這些人較量,去尋找證據,用法律武器來保護他們母女,也為死去的家人討回公道……最終她隻能不甘的拚儘最後一絲力量生下孩子,並將自己所知道的、所查到的東西都保存好,交給了女兒。
這個女兒後來被彆墅主人領養了,就是施嘉悅。
她母親其實給過她機會,如果她不願意深究下去,不打算打開這些錄像,也不會怪她。
比起被沉重的仇恨覆蓋,心心念念著所謂報仇一事,他們更希望這個女兒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活著。
畢竟連她這個母親都未能為自己的丈夫、兒女報仇!
施嘉悅選擇了回到這棟彆墅,回到一開始的地方,像他們拍攝的這部電影一樣發起了複仇,她的身上好像同時存在了兩個人。
又好像是一個人的兩麵,一麵是心機城府不缺、一步步讓老頭走向瘋狂的女一,而另一麵則單純如一張白紙,就如施嘉悅所說,她的養父母期待她能做一個老師,或者醫生。
孟染意外,好像也不是很意外。
戲裡麵,女一和女二忠實的執行了自己的人設,而在戲外也沒有反轉。
老頭就是殺人凶手,或許在法律判定中他沒有沾血,可無論在施嘉悅這個幸存的受害者眼中,還是孟染這個路人的眼中,他都是毋庸置疑的滅門案的殺人凶手!
當孟染在娛樂圈趙狗仔的後台中收到相關證據的時候,心裡震驚了一下不會吧,自己在施嘉悅那裡暴露了?這個賬號被知道了?
可係統告訴她,你想多了,這就是一個錯覺。
不僅她一個人收到了這份資料,娛樂圈好多有影響力的記者也收到了這份資料,還有娛樂圈外的社會記者,施嘉悅儼然是廣撒網撈魚,打算讓這一家人社死了。
吳家在全國甚至是當前這個省份都不算什麼,可在市裡,也算是很有人脈的大家族了。
是那種捐錢做慈善會被稱道的好人。
何其諷刺!
這一切都建立在原房主一家五口的累累骸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