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拚命去做一件好事,我可不可以犧牲我自己去幫助你?
“經過斟酌,我認為,可以。”
錢飛沉默良久。
話說得這麼透,他沒有辦法反駁拒絕。
他點頭說“好吧。我想說謝你,但是區區一個謝字是不足以報此大恩的。我不會對不起你。”
李木紫說“不圖你報答,隻要你繼續像現在這樣就好。對了,入賬的時候,你可以隻說是我給你墊上的,供你周轉。我不想讓淨草和小瑾為難。當然,說是墊上,其實是贈送,你不用還。”
錢飛說“我省得。”又尷尬地搔搔頭,“你還替我收起來好麼?我沒有儲物袋……”
李木紫對他這樣好,願意不惜一切地幫他,前提是還債。
而錢飛知道,假如有一天他開始賴賬,那麼她也會不惜一切地追殺他到天涯海角。
錢飛對此倒不擔心。他本來也是完全沒有賴賬的打算。
……
略為休息過後,四人收集蟒蛇的靈石,又齊心合力剝掉了整張的蛇皮。
此時蛇皮不再具有仙靈之氣,隻是凡間貨色了,不過,賣給皮革作坊也能賣出幾千兩銀子。
蚊子腿也是肉,不可浪費。
最後,他們焚化了蟒蛇的肉身,才從山上下來。
梅雨又開始落下,他們在馬車上擠了一夜。
次日一早,四人雞鳴而起。
李木紫獨自騎上一匹馬,帶著蟒蛇靈石去火山寺領取賞金,因為她是大家最信得過的人。
其它三人趕著馬車回到甜水城,將馬車退租,換了一家旅店住下,繼續休息。
晌午剛過,李木紫馳馬歸來。
“靈石,他們沒有收下。”李木紫說,“因為寺裡現金不夠,所以靈石折價留在我們手裡了。另外,他們還支付了五萬三千三百六十九刀,還有一些銀兩銅錢零頭。”
懸賞的通常江湖規矩是,懸賞一方收下獵物的戰利品,同時付給足額賞金。
一個第四境界“合元”的強力妖物,其靈石往往價值在五萬刀左右,而通常賞金則是十萬刀左右。
多出來的部分,就是懸賞方的額外溢價激勵,鼓勵江湖中人去完成任務。
當然,長時間掛著懸賞的獵物,往往特彆棘手,令大多數人感到得不償失,所以才沒有人去完成任務。
以毒蟲林為例,連火山寺自己都不知道山上居然有兩個合元期的強妖,那麼區區十萬刀的賞金就無法形成溢價激勵了。
現在錢飛一行人,把一妖的靈石全收,又把另一妖的靈石拿去領賞,則是符合江湖規矩的,對得起十萬刀的賞金。
火山寺以靈石衝抵賞金,略微不符江湖規矩。
但他們也是沒辦法,連一尊銅鑄的菩薩像都拿出來交給李木紫了。
當時,負責的高僧說“施主你……可以把它融了鑄錢。”
李木紫“……”
她回到甜水城之後,毫不猶豫地把菩薩像賣給了銅匠鋪。既然和尚們自己都拋棄那個菩薩像了,李木紫也不是什麼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