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找個機會殺幾頭,打打牙祭?”
那是我出來後的第一個念頭,我覺得很合理,畢竟人嘛,餓了就要吃肉。
回到原來的住處後,沒幾天,我就把礦主給宰殺了,還精心做了一鍋肉。
我這人喜歡分享,於是,我就把肉拿去給礦主的幾個兒子吃。
誰知道,他們居然不吃,還要殺我。
我有點委屈,我明明把最好的東西分享給他們,他們為什麼不領情呢?
不領情就算了,居然還要殺我。
哎,沒辦法,我隻能跑了,跑出了礦區,跑出了大山。
然後,在接下來的十多年內,我幾乎走遍了整個國家,不管大大小小的地方,我幾乎都去了一個遍。
當然,去到各地,我都會去嘗嘗當地的特色美食,彆說,不同地方的人肉,味道真的還是有區彆的。
我還給自己取了一個號外,叫做行走的美食家。
我文化水平不高,但這個名字,我很滿意,讓我有種文化人的感覺。
最後,跑累了,我就想找個地方安家,畢竟,總不能一直跑下去吧,人嘛,還是需要安定的。
我選擇了臨安市外的某個鄉村,還給自己在山腰處修建了一處小院子。
我還是有點積蓄的,之前殺了那麼多人,他們身上的錢,都成了我的,所以,我還買了一輛四輪車。
我都想好了,我要去撿破爛,這樣的話,就可以有機會繼續找美食了。
那年我35歲,從此安居在了臨安。
我不喜歡跟彆人接觸,尤其是一個村裡的,我怕我會忍不住殺了他們。
但我又不傻,殺一個村裡的,多半會被警察抓到,我可不想坐牢。
於是,我就疏遠他們,還嚇唬他們,彆說,很管用,沒多久,我就安安靜靜了。
在接下來的兩年內,我在這邊,又尋找到了十多份肉質鮮美的獵物,並且順利完成獵殺。
就在我以為,我的生活,將會一直這樣幸福的過下去時。
我發生了意外,一輛紅車跑車把我撞飛了,那一刻,我以為我死定了。
結果,我的命是真夠硬的,在被搶救一周後,我居然奇跡般的活了下來,連醫生都覺得很神奇。
可是,我哪來的那麼多錢交治療費啊!
就在這時候,一個男人找上了我,他幫我交了治療費,還給我找了護工。
我在醫院修養了足足一年,又在家修養了六七年,這才恢複過來,內傷太重了,我的腎臟都換了一個。
這六七年裡,我家經常都會來一個人,他教會了我很多東西,很多很多。
同時,我也加入了這個組織,但關於組織的事情,我不會多說,因為在我看來,這是我的家,真正的家。
就在半年前,我終於可以行動了,忍受了太久,我必須要把損失彌補回來。
我的第一個目標,就是當初撞我的那個女人,很慶幸,我成功了,她被我折磨的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