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那天聲音小點就好了!”
“要是我那天不在意他的憤怒,自己玩自己的就好了!”
“要是他衝過來,我讓他打一頓出出氣就好了!”
。
每一次假設,都讓我悔恨、內疚、自責,心裡那道疤,好不了了。
父親帶我去看過心理醫生,沒什麼用。
母親對我越發疼愛,每日都噓寒問暖、溫言相勸,也沒用。
我甚至對母親發火了,我對著母親怒吼“要不是你那麼慣著我,我怎麼會變成殺人犯!”
其實這話就是扯淡,跟我母親有什麼關係,都是我的錯而已。
往後的三年,過的很漫長、很漫長,如同是十幾年、幾十年那麼久。
在我16歲那年,父親把我送去了部隊,讓我參軍。
我同意了,其實我早就不想去學校了,他們看我的眼睛,似乎都在提醒我,我是一個殺人犯。
去了部隊以後,我有些後悔了,為什麼不早點到這裡來啊?
這裡太適合我了,每天被訓練的累成狗,連噩夢都少了很多。
而且,這裡的人看我的眼神都很好,沒有讓我覺得,我是一個殺人犯。
因為,這裡很多人都是殺人犯。
比如,我們排長,他就殺過好幾個人。他偶爾就會給我們講起他以前的一些事情,包括他如何完成任務、如何殺人等等。
都是來到這裡兩年後,我才知道,這裡的人,跟其他日本軍人都不同。
這裡連死囚犯都有,是日本最特殊的一個部隊。
後來我才明白,我的履曆,根本不可能進入普通部隊,畢竟,我背著人命。
但這個部隊不一樣,他們來者不拒,隻要你忠於國家、敢於拚搏,你就能成為部隊裡合格的一員,沒有人會用異樣的眼光看你。
也是在這裡,我認識了千戶川,他也是福岡人,他家離我家居然隻有幾公裡。
這樣的緣分,讓我們很快就成為了朋友,我們無話不談,連失手殺人的事情,我都告訴了他。
我記得當時他聽到我說殺人時,他的表情與反應。
千戶川狠狠吐出一口唾沫,憤怒道“死了活該,敢拿刀捅我兄弟,要是他沒死,我還要給他補一刀!”
我知道他是開玩笑,是想要讓我想開點,我接受了他的好意。
從那以後,我的噩夢越來越少,直到一年後,我真的走出來了,徹徹底底的想開了。
這倒不僅僅千戶川的功勞,而是綜合因素。
這裡是部隊,訓練強度高,加上思想建設與學校有本質區彆。
也許還有我長大了吧,反正,等等因素綜合,我終於走出了陰影。
進入部隊第四年,是一個做選擇的時候。
我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退伍回老家,二是繼續留下。
回家的還好,繼續留下的人,都需要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及另一份協議。
另一份協議,類似於賣命協議,屬於把命交給國家。
這不是霸王條款,也沒有人逼著你簽,但裡麵的內容,光是看就感覺背脊發涼。
我很猶豫,想了好久,最後還是選擇留下。
因為,我想要為這個國家做點事,哪怕是死了,也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