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廁所,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我問他
“我感覺不怎麼快樂,反而很不舒服,是怎麼回事?”
他笑道“你當然不快樂,因為她很幸福啊!
憑什麼啊,憑什麼你這麼痛苦,她還能這麼幸福。
毀掉她的幸福,讓她痛苦。
這樣,你就會真正的快樂了”
他聲音很篤定、很誘惑,我相信。
走出廁所,我覺得確實是這樣的。
憑什麼呢?
我們是夫妻,為什麼我這麼痛苦,你這麼幸福。
這不行,這不公平,我要毀掉她的幸福。
於是,我想了好久,決定毀掉她,是徹底毀掉。
半個月後,我上班去了,但偷偷給她下了點迷幻藥。
每天中午她都會出門購物,也都會開車。
算著時間點,果然,那天她出門,出車禍了。
本來我都計劃好了,如果這次沒死,就進行下一步計劃。
但運氣不錯,她死了!
那天晚上,舒服了,快樂了。
對著鏡子,我笑的癲狂,真的好快樂。
這一刻,我似乎明白了,到底怎麼樣才能讓我快樂。
於是我問另一個自己“接下來,繼續娶老婆?”
他回答“再玩點好玩的吧,丟硬幣決定娶誰”
我覺得很有趣,於是找了幾個目標,丟硬幣決定娶誰。
就這樣,沒多久,我第三次結婚。
實話說,對於女人我不是太了解,但另一個自己很懂。
他教會我如何取悅女人,教我如何快速建立關係,他可真厲害。
哦不,他也是我,應該是我厲害。
哈哈哈哈哈,桀桀桀。
接下來的事情,跟之前一樣。
我先是讓她很幸福,讓她離不開我。
接著,就在她最幸福的時候,殺了她。
這次不是車禍,如果都是車禍就太明顯了,警察會調查我的。
所以,我選擇讓她墜樓,這也是丟硬幣決定的。
作為一名律師,對於怎麼不留下證據,還是有一定經驗。
於是乎,這次完成的依舊很好,沒有出現破綻。
如果爸爸還活著就好了,我會告訴他
“爸爸,我找到人生的意義了,那就是快樂。
我的快樂,就是在彆人最幸福的時候,毀掉它。
那種感覺,太愉悅了。
這讓我有活著的感覺”
就在我丟出下一個銀幣,命運讓我去殺掉萊恩一家時。
我被死神盯上了,還讓我參加一場遊戲。
本來我是不想去的,但聽到遊戲內容後,我決定好好玩兒。
最後,那四個目標,被我玩弄於股掌之間。
特彆是最後,當我一個個殺死他們時,那表情、那眼神。
嘶!
形容不出的愉悅,似乎我的精神世界都被點亮了。
最後,當死神按住我的時候,另一個自己瘋狂大叫“他要殺我們,快想辦法”
嗯?死神要殺我嗎?
我對另一個自己說道“算了吧,這不挺好的嗎?
就在我最幸福的時候,毀掉我,也許會更快樂!”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沒有標準答案,閒雲野鶴是答案、努力奮鬥是答案、求而不得是答案、平庸悲苦是答案。
一個人有一個活法,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人生,意義什麼的,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