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心,我不甘心!!
吳仁新還好早死了,不然這些年還要拖累我。
現在他的屍體忽然冒出來,就是老天給我的最後一個翻身機會,我怎麼會放過。
我跟李文軍那就是世仇!!
當年要不是李文軍,我也不會從礦長這個位置上灰溜溜下來,兒子也不會坐牢,女兒更不會出去流浪那麼久。
現在好不容易有機會,一定要叫李文軍大出血。
律師“那你換個律師試試吧。我是真的接不了。”
王永青氣得不行,問了無數家律師事務所。
最後終於有一個律師肯接這個案子。
從他的角度來說,任何人都有權利找律師,包括十惡不赦的罪犯。
何況是死者家屬。
不過,他要的價格比較高,而且跟王永青講的很清楚不管案子是輸是贏,不管能不能上庭,我都要收律師費,一分錢都不會退給你。而且這個事要在委托協議上寫清楚。
王永青跟個賭徒一樣,偷了吳新華的私房錢付了律師費。
他覺得自己肯定能贏。
如果把人害死了,還不用負責任,那這世間簡直沒有王法了。
律師收了錢,又說“如果能庭外和解就最好了,大家都省事。”
王永青“好,你是律師,你說了算。”
律師就帶著王永青去找李文軍了。
李文軍壓根就沒空理他,叫鐘振華下來接待。
本來平時這種私人來找麻煩的事情,也輪不到鐘振華親自出麵的。
不過這一次出了人命,他還是比較重視的。
其實主要還是看王小蘭和王小山的麵子。
律師代表王永青表達了向李文軍要求賠償的意願。
鐘振華說“死者生前不是我們的員工。我們也沒有責任,所以不太可能賠償。”
王永青氣得拍桌子“什麼叫你們沒有責任,人是死在你們工地上的,李文軍這就是仗勢欺人。”
如果王永青好好說,鐘振華可能還去跟李文軍請示一下,多少給點撫恤。
現在王永青這樣無理取鬨,李文軍肯定一分錢都不會給。
因為不管他以私人還是公司的名義給,也不管給多給少錢,都是在助長這種無賴風氣。
而且彆人不會覺得李文軍在做慈善,反而覺得他是心虛,用錢來贖罪。
就會冒出無數人來用這一招要錢。
人性有時候就是這麼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