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二女爭夫?_大明話事人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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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二女爭夫?(1 / 2)

在知縣的心裡,是傾向於支持範姓孝婦索賠的,但這並不是因為有什麼交易關係。

而是因為範姓孝婦剛才通過一些表現,已經證明了她對律例和人情的熟悉,所以這是一個懂得怎麼“鬨”的人。

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判決一般都會傾向於善於“鬨”的,以免惹出更多麻煩上身,人性皆如此。

如此知縣便對範娘子開口道:“林某人若隻是賠付眼下的一二碎銀,確實對你不公道;

但他又不能將今後收入無休無止的賠付與你,這樣也不公道!”

範娘子回應說:“雖然聽說有人意欲贈金銀與林某人,但民婦所求不多,不會要這些不能生產的金銀。

林某人隻需拿出一年之內置辦產業的三成,賠付與我即可。

如果林某人沒有置辦產業的心思,便將金銀半數賠付出來。”

聽到這裡,林泰來終於可以肯定,這娘們費儘心思並不是為了點銀子或者修理自己,所圖真就是綁定自己。

她能幫自己弄來五百兩銀子“風投”,然後又想通過這種方式來確定占股比例。

以賠付代替占股,知縣的判決書具備法律效力!不得不說,範娘子這個心思也夠巧妙的。

難怪當初自己連個項目都沒編出來,她就一口答應幫自己去拉投資。

原來根本不看項目,就是衝著自己這個人來的!

冷靜的想了想,林博士發現自己沒有什麼拒絕的理由......除非自己完全不要那五百兩銀子,無欲則剛。

這時候,另一被審的五錢小妹黃素珍忽然心中警鈴大作!

女人的直覺告訴她自己,眼前這個不正經的孝婦有問題!

心念急轉後,黃小妹立刻對知縣開口道:“青天大老爺在上,小女子亦另有陳情!

律法上說的賠付家產半數,前提是無故毆傷,但這次事出有因,並非無故。

當夜是奴家有意對林壯士訴說自身遭遇,激起了林壯士的義憤,這才導致林壯士對武一魁出手。

奴家情願代替林壯士,就毆傷罪責,對範寡婦進行賠償!”

範娘子詫異的回頭看了眼黃小妹,她從對方身上感受到了濃濃的敵意。

心裡冷哼一聲,誰要你這個陪酒粉頭的賠償?你要戰,便來戰!..

便又對知縣稟報說:“替人頂罪這種事,本就是律法所禁止,毆傷先夫的人是林泰來,而不是黃姓女。

更何況林泰來與黃姓女之間,不是父女、夫妻、兄妹這種近親關係,有什麼資格互相頂罪?”

黃小妹立刻又反駁說:“是奴家故意引誘林壯士出手,所以奴家是教唆者。

同案向來有主犯與從犯之分,奴家這樣教唆者應該定為主犯。所以由奴家來負責賠償範寡婦,才是正理。

林壯士這樣四體發達頭腦簡單之人,完全是受了奴家蠱惑才憤然出手,隻能算作從犯。”

林泰來無語,什麼叫四體發達頭腦簡單?

五錢小妹你飄了,這要不是在公堂上,就讓你再組織一次語言!

那邊範娘子也不甘示弱,絲毫不落下風的駁斥回來:“什麼主犯從犯,根本沒有實據證明!

隻能說,關於先夫之死,兩人都有責任!如今黃小妹已經被判罰,而林某人仍然無責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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