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雇傭呂正先的人_驚悚:我隻賣凶宅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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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雇傭呂正先的人(2 / 2)

宋曉天說:“巧得很,這起案子也發生在十五年前,而且那七個受害者,也都是被捂死的,一直到第三個人遇害,三起案子才被合並成係列凶殺案。”

“但而且時至今日,那起案子同樣沒結案,甚至連凶手是誰都不知道。”

“這起案子,我還是聽一個老警察說的。”

我越聽越玄了。

又是七個人,而且還是同樣的殺人手法。

更巧的是,十五年前呂正先和李秀梅在琴島犯下滅門案之後,就逃到了蘭江市,當時他們在蘭江市買了一套房子,那房子注冊在了我爸的名下。

那蘭江市的這起連環案,是發生在他們來之前,還是來之後?

如果是發生在他們來之後……

我看著宋曉天,說出自己的猜測:“你剛剛說的這起案子,有沒有可能……也是呂正先做的?”

宋曉天愣住了,很快也變了臉色:“當時蘭江市的這起連環案,有一些迷信的猜測,說凶手之所以要把受害人捂死,而不是用最快捷的方式殺死,是因為凶手要搞什麼獻祭,還是要取受害者的什麼東西。”

“這起案子的作案手法,確實跟呂正先的作案手法有點像,但基本上沒有並案調查的可能,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這起案子也是他做的。”

並不並案,我並不關心。

我關注的是,兩起案子作案手法相同,而且這起連環案也是要搞什麼獻祭,那不就是七死換命術的流程麼?

獻祭七個死者,彌補奪舍帶來的命格缺陷。

所以當年……其實發生過兩起‘七死換命’,而且凶手極有可能也是呂正先。

可為什麼會發生兩次呢?

第一次難道不是呂正先要奪舍杜如海嗎?

那第二次是因為什麼?

還是說第二次才是要奪舍杜如海?

我繼續看剩下的資料,期待剩下的資料能給我答案。

很快,我又注意到一個細節。

當年的辦案人員經過走訪調查,查到在滅門案發生之前的半個月裡,李秀梅家裡突然多了一筆錢,一筆九萬塊錢的巨款。

九萬塊錢放在現在確實沒多少,但在那時候卻是很多了。

而且資料上顯示,李秀梅家裡很窮,她有個弟弟得了重病,但家裡根本沒錢醫治,後來有了那九萬塊錢,她弟弟的病才得到醫治。

所以對於李秀梅的那個窮家來說,那九萬塊錢確實是筆巨款了。

但問題是,這筆錢是怎麼來的?

李秀梅和呂正先沒有正當工作,那九萬塊錢寄回她家裡的時候,她和呂正先還沒有製造滅門案,沒有洗劫受害者的家裡。

所以這九萬塊錢,不可能是他們寄回家的。

此時宋曉天也在和我一起看資料,他摸了摸下巴,說:“根據我的經驗來判斷,這九萬塊錢有可能是一筆酬勞,也就是雇傭款。”

我頓時一愣,一下子就想通了一些事:“有人用這九萬塊錢,雇傭了李秀梅和呂正先,讓這兩個人去製造滅門案,殺了杜雨薇全家……”

“所以第一次的七死換命,其實不是李秀梅和呂正先的計劃,他們隻是收錢辦事……”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那晚招魂的時候,來搞破壞的那個人,他的身份也就明朗了!

他極有可能就是雇傭李秀梅和呂正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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