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貿生涯!
看完了熱鬨的神道,我們來到石牌坊這邊轉一轉,找到了一個小飯館,要了一條十三陵水庫裡撈的魚,做了紅燒口味,配了幾個大饅頭。席間,我將我的想法告訴了他們二位,老趙聽後那叫一個高興,沒本的買賣誰不愛乾!老李也覺得挺好,不過他提出了一個現實的問題咱們要不要辦營業執照?我說“不能辦,辦了,我們科就沒戲了。”老李又說“如果真賺了錢,你們科那部分錢怎麼拿出來?我們的賬可都在大隊呀!”我說“先乾起來再說,活人還能讓尿憋死。今天咱們先說到這,我回去得向老徐請示,聽聽他的意見。”水足飯飽,回到公司,我向老徐彙報了自己的想法,老徐說“都挺好,也彆弄什麼協議了,和懋隆的事,你也先彆找懋隆,懋隆和咱們科是平級單位,由經理出麵合適。至於賺到了錢,咱們是萬萬不能拿的,等到了過年過節的時候,讓馬泉營給咱們科分點魚、肉、水果什麼的,他們村有魚塘,這樣咱們科的人也能落點實惠。”
一切工作如願展開,老趙還真不含糊,在原有涼棚的基礎上,又申請了兩個涼棚,五、六、七三個月的旅遊旺季,收入頗豐,老趙提出過些日子天氣該熱了,旅遊團也就沒有那麼多了,趁此空檔,咱們結回賬吧!我找到老徐,把老趙的想法說了一下,老徐問我“老趙給的是外彙券還是人民幣?”我說“全是外彙券。”我又找補一句“什麼時候找懋隆呀?”過了幾天,老徐找到我說“高經理說了,外彙券就彆給懋隆了,讓你收下後交給公司處理庫存小組的梁坤他們。”我一聽,不對了,跟當時說的想法都不一樣了。當時的想法是懋隆收了外彙券,交給銀行算我們的出口,現在這是要乾嘛?外彙券不得二次使用,如公司二次使用,那就是法人犯法;如個人私分使用,那就是……我心裡明白一個理犯惡的不吃,犯法的不為。雖然此時買外國原裝商品,用外彙券可以便宜不少,外彙券還可以買緊俏物資,在廣州和深圳,外彙券也比人民幣值錢,但我隻鐘情於豬頭肉、豬尾巴;我女兒隻鐘情於山楂片、果丹皮,什麼小霸王遊戲機、磁帶、隨身聽、日本的任天堂,這些對於我來說,毫無關係。所以我對外彙券的態度一向是“避而遠之”。記得去年從香港回來,在廣州友誼商店,用12元錢買了一盒空白磁帶,公司的同事都詫異地問我“怎麼不使用外彙券?”我說“我從來沒有外彙券!”一天中午,老趙帶著他們的會計,提著一個上海產的人造革的手提包,來到我的辦公室,把手提包放在我的辦公桌上,笑著說“錢拿來了!”打開一看,一百麵額的捆在一起,五十麵額的捆在一起,十元麵額的……塞滿了整個手提包。我忙說“快拉上,我帶你去找收錢的人。記住,他們不給開收據,您得跟他們要收條,還得蓋上他們的章!”老趙說“謝謝您的提醒,我以為把錢放您這就得了呢!反正我們那也沒進賬。”我起身找到隔壁的梁坤,指了指我的辦公室,輕聲說“錢來了。”梁坤隨我到了我的辦公室,介紹完老趙後,我說“你們交接,我在門外!”隨手帶上門就出去了。
再來說說後麵的事吧!
十二月份,深圳小交會如期舉行,那邊的會還沒散,消息就傳到北京,公司裡瘋傳,參加深圳小交會的人,私換外彙券。辦公室主任換的最多,老徐次之,一般老百姓換幾百塊,高登科不知道換了多少!也不知道這外彙券是從哪來的,準是又賣了好多金首飾。哎,“狗咬狗,一嘴毛;賊見賊,一哈腰”,分贓不均打起來了,想辦好事,結果捅了大簍子。
1986年高登科下台,當時領導說他有“一個不該,兩個說不清”。所謂說不清,無非就是1984年深圳小交會,私分外彙券金額說不清和來源說不清。
在1984年,我實現了人生最高的理想,於九月份,在支部書記李雲的主持下,老徐和李雲作為我的入黨介紹人,支部全體黨員舉手表決,通過了我的入黨申請,我光榮的成為了一名中國共產黨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