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葫蘆……娃?_美國英雄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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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葫蘆……娃?(1 / 1)

美國英雄!

沒有手機,沒有網絡,沒有電腦,單獨待在一個沒人的地方,在當今這14時代,能夠忍受一天的人已經算是好定力了。

陸小七被大山壓著動彈不得,手機、ifi什麼的自然沒有,周圍不僅沒人,連隻動物也沒有,一片死寂。

除了陸小七之外的活物,隻有不遠處的那隻貌似生根發芽的葫蘆,以及陸小七毛發裡的虱子了。

日落月升,月落日出,三天過去了,沒人聊天,陸小七嘴裡都淡出個鳥來了。

土地公又送來一碗“紅燒鐵丸湯”,但這一次什麼話都沒說,隻是送來就走了。

陸小七強忍著難受,將它吃掉。

三天之後又三天,這一回土地公都不出麵了,那碗“紅燒鐵丸湯”是從陸小七麵前的土裡冒出來的。

看來,這應該是想增加陸小七的孤寂感。

一開始的半個月還好,陸小七每三天受一次罪,還算繃得住,再往後,陸小七就開始自言自語起來了。

他是神,但不是天生神靈,他是從人變的,人是社會的動物,納粹們曾經做過實驗,相當一部分人在一個封閉或者沒有變化、沒有聲音的空間,獨自一人待久了之後,會瘋掉。

現在,此刻,就相當於把陸小七這位神明的神力剝離——他不能使用自己的神力和神軀;把這位神明的自由剝離——他連翻身蹬腿都做不到;把這位神明舒適存活的條件剝離——每三天“享受”一次五內俱焚,欲生欲死。

拷問什麼都剝離之後,他連一個普通人也比不上,現在的他還剩下什麼?還要堅持什麼?

隻要服輸,隻要認慫,隻要發個誓,就可以回去繼續做一個萬人敬仰的神明,待在地球這個一畝三分地上,安樂下去,條件是今後要做“南唐後主”那樣的人物,放棄野心,放棄“英雄”的名號。

骨頭硬?沒關係,500年呢!時間有的是!咱們慢慢磨!這才哪兒跟哪兒啊?

就好比間諜劇中,“嚴刑拷打”一次,挺住了不說話,夠爺們,兩次不說,對自己夠狠,三次不說,厲害!十次不說,硬漢!

拷打500年,服不服?

人類曆史上沒做過這種實驗,因為沒人能活過500年,也沒人能被連續嚴刑拷打一年以上還不死的,抗日神劇裡也沒有。

………………

兩個月過去了,天上開始飄雪,陸小七很開心,終於可以嘗嘗彆的東西的味道了,一大把雪塞進嘴裡,冰涼無比,可惜依舊是沒有味道的,和銅汁一樣,隻不過一個燙,一個冰而已。

不遠處的葫蘆已經被自己的藤蔓撐起來,離地半米了。

這兩個月,陸小七觀察到自己每次吃完銅汁湯,那隻葫蘆的藤就會長長一些。

猴頭上落滿積雪,眼瞼上也是一片霜白,陸小七一開始還會拍打,但是雪下得太大了,隻要幾十秒就能再次蓋住他的腦袋,所以他也懶得打理了。

寒風凜冽,陸小七是能感受到寒冷的,就和可以被銅汁燙得翻白眼一樣,風雪也能讓陸小七凍得發抖,但是卻凍不死。

日子到了,一大碗銅汁從地下冒了上來,將周圍的積雪融化,陸小七端起來一飲而儘“哈!暖和!”

“冰火兩重天”的折磨,在接下來的幾個寒冷的月份裡重複著,陸小七現在已經能用一隻手堆出一隻精致的雪人,然後和它說話了。

冬去春來,而這“春天”帶來的,隻是冰雪融化,周圍依舊寸草不生,什麼都沒有!

什麼“枝頭春意鬨”,什麼“春回大地,萬木複蘇”,什麼“春花爭豔,芳華妍妍”,全都沒有。

而陸小七捏好擺在眼前的,也從小雪人,變成了小泥人——積雪融化,濕潤了泥土,泥土的粘性很高,可以塑造出更加精致的泥偶。

陸小七現在深刻體會到了,為什麼女媧娘娘閒著沒事要捏土造人玩兒了,人家女媧起碼還可以到處走走,陸小七可比她慘多了。

………………

這一日,春陽高照,陸小七吃完“丸子湯”,不遠處長在藤蔓上的葫蘆突然傳來異響,在藤上輕微晃蕩了起來。

“咦?有什麼小動物出現了嗎?”陸小七說道,“老鼠?鳥兒?蛇?”

“不會吧?藤就那麼粗,葫蘆也不算大,真有動物的話會看不見?俺看那就是風吹的!”陸小七自問自答道。

“要不咱們來打賭,要是有動物,那下午你就用泥巴捏一個關公,要是風吹的,那下午俺就捏個豹子!你說怎麼樣?”陸小七對著空氣說著話。

“一言為定!”陸小七說完,炯炯有神地盯著那隻葫蘆。

他自己看不見,自己的頭頂上,有一座金色的蓮花台,蓮花台上,若隱若現地盤坐著一個人,這人的模樣,不是猴子,而是和陸小七本人非常相像!

如果有人湊近了仔細看,應該能分辨出,這個小小的金人坐著的蓮台,最內層有8片花瓣,第二層16片,第三層32片……以此類推,最外層有512片花瓣,而這個蓮台上的花瓣,貌似還在生長中。

“哢嚓嚓!”

翠色的葫蘆晃動得更加激烈了,一陣刺耳的聲音從葫蘆裡麵傳來,有點像是指甲摳木板的聲音。

“誇嚓!”

葫蘆從頂部開裂,一直裂到底部,一分兩半!

一個粉嘟嘟的小孩從裡麵滾落,看下麵的小丁丁,應該是個男孩。

“我擦!我們都輸了!這是啥?葫蘆娃?”陸小七瞪大了眼睛。

“神t葫蘆娃!葫蘆娃為什麼隻有一個?”陸小七再次自問自答,“人葫蘆娃一出來就會叫‘爺爺’,這個家夥呆頭呆腦的,似乎不會吧?”

“噓!彆廢話,他走過來了!會走路啊!”陸小七嘮叨個沒完,“等一下,這小家夥我怎麼瞧著有點眼熟呢?”

小孩看上去像是一歲左右的小嬰兒,但是走路挺穩的,陸小七之所以說覺得眼熟,是因為這個小孩的右手手背和手心都有一個羽毛“紋身”!

這小孩每走一步,身體就長大一分,他走到陸小七麵前,一共用了20步,而此刻,他已經長到成年人大小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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