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999次,逼瘋了瘋批暴君!
唐晚被推著進入房間,屋中正在更換衣服的女子,似被嚇了一跳,錯愕的看著她。
“阿翹,你……”她的聲音戛然而止,“你去哪裡了?讓我一陣好找。”
唐晚打量著麵前的秀女,長相清麗可人。
女子見她呆愣愣的,關切又擔憂的問道“你怎麼了?”
“沒事。”
女子走到門口,將門一關,臉上的關切變得了急迫的追問,“你怎麼又回來了?你真的放棄趙七郎了?他可是還在外麵等你。”
唐晚眨巴著眼,看來這位赫連三娘很有故事。在這個節骨眼上逃走,且還有人接應,他們就不怕事情敗露後,連累家族。
“前頭我真當你想好了,幫你上上下下的張羅,好讓你與趙七郎雙宿雙棲。”女子幽怨的看著她。
“你現在卻又……”女子又氣又急,見唐晚還是一副無動於衷的樣子,越發生氣,“赫連翹,你是不是故意的,故意在耍我?!”
對麵這人是不是真心幫忙暫且不提,單說這位赫連翹姑娘的腦子肯定不怎麼靈光。不然為什麼看不出來這女子的用心險惡。
在這個節骨眼上與情郎逃走,這是嫌棄一大家子的命太長了。
不想被狗皇帝選中,大可將自己的容顏得難看一些,或者弄病等等都可以行,非得走一條絕路。
除非,她知道狗皇帝無論無任何都會選擇她。其次,眼前這女子肯定與她說了什麼,保證不會牽連到她家族的法子。
這個法子是什麼,唐晚瞬間便想到了,眸色沉了沉。
一人換一人,換的人必須是死人。
這就等同於,她們這個計劃必須為此殺一人。
在這些高門貴女眼中,奴婢、下等人都是賤命一條,死不足惜。
這樣的看法,你說她錯嗎?
以千年後的三觀與眼光來看,自然是大錯特錯。但是在千年前的封建王朝,這是最正常不過的事。
唐晚不知道天啟國是否有保護奴婢的律法,但縱觀漢代以後,華國各朝代是有明文規定。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二鬥訟,有明確記載“諸奴婢有罪,其主不請官而殺者,杖一百。無罪而殺者,徒一年。其親外祖父父母殺者,與主同。”
即使有這樣的保護法律,高門大戶打殺奴仆比比皆是,隻要錢給到位,民不究官不舉,誰會在意一個奴婢的死活。
彆說古代的富貴人家不當人子,就現代有些狗大戶,直接揚言,家裡有得是錢,打死你,賠得起。她家狗的命都比你孩子的命金貴等等。
這樣的事情,可不是個彆。
以小窺大,可見一斑。
當然,她們是否用那個法子,需得驗證。
“那個……你找的人……”唐晚試探性的問道。
“噓。”歐陽靜雲一把捂住她的嘴,小聲說道“你還知道那個人。你可知道我為了找一個與你身形相似的人有多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