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這樣認真過——是說自從自己說要做寫手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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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雖然也是認真的,但可能其實還是有點心不在焉吧?因為覺得自己就是掙個盒飯錢,而且一向自詡資質魯鈍。
所以,在這種自我認知中,就算認真,也有限。
這次的認真,也許是不服氣自己被一次又一次拒絕?
下午出門走路的時候,其實是琢磨過這種問題的,但是沒找到答案。
後來對自己說管它呢!認真就好,結果是好的,難道一定要找到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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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推薦,晚上看了《馬耳他之鷹》。(這部著作在好多本指導寫作的書裡都提到過,勺知道它很經典,曾經也想過去找書還有電影來看,但是一直沒能實現。)
據作者示例說,這書拍了好幾版電影,老版本的電影最好的就是,她看的41年版本的。據作者說這是最忠實於原著的。
於是勺乖乖地在網上找到這部黑白電影。
可能是剪輯手法,可能原作就是很燒腦?勺看的很吃力。
很多地方都沒看明白。
最主要的,中途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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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知道這不是自己的菜,但……睡著了?好丟臉!
作者讓看書(電影)分析一下,原著作者的場景是怎麼布置的。
作者顯然很推崇這本書,反複拿它舉例子,可見本書的經典。
然而,這可能就是所謂對牛彈琴?勺t不到它的精彩之處。
也許是電影的鍋?
e,也許應該看原作。文字對勺來說,比電影語言更容易理解一些?
反正就,睡著了!
一小時四十分鐘的電影,勺看到三分之一的時候睡著的。
最後給勺的印象是必須看原作,電影看的真是雲裡霧裡。
ㄟ▔,▔ㄏ
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