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千!
過去一根煙的時間,我終於複歸平靜,這時我跟阮興強提起了我的第二個條件。
“強先生。”
南國這邊的人不喜歡彆人稱呼自己的姓,更喜歡稱呼名字最後的那個字,所以此時稱呼阮興強我叫的是強先生。
“我的第二個條件是,放過康泰賭場,半個月前在康泰發生的跳樓事件,請不要再追究了。”
說完,我便沒再多說什麼。
這件事在我看來完全就是小事情而已。一家賭場有賭鬼跳樓,這可不就是小事情?哪一家賭場沒有賭鬼跳過樓?
隻不過因為這件事情發生的有些不是時候,所以才導致了這件事鬨到了現在,更是被阮興強這個堂堂峴港警方的一哥給關注上了。
其實這要是放在平時,我估計彆說他阮興強,就是一些小警察也不會管這樣的事。
在我心裡,這件事的分量甚至還沒有給我做一個合法身份的分量重。
然而哪成想,這麼板上釘釘的一件事,阮興強居然直接否定了。
“這件事不行。”
我一愣,懷疑我是不是聽錯了。
人命關天,死者為大,這樣的道理放在任何人的身上我都覺得合乎情理,更打心眼裡覺得確實該如此,但放在賭鬼的身上那就是在埋汰這類詞彙。
賭鬼能做出什麼事情來,賣妻賣女,更蒙拐騙,隻要能給他錢再賭,讓他乾什麼他都會乾,這樣的人死了,會有更多的人幸福。
而且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不是什麼謀殺案,不是什麼人命官司,也沒有利益糾紛,他一警方一哥,何至於死揪著不放?
難不成,他在憐憫那些賭鬼的性命?
這打死我我都不信,即便是我這個老千都一點不覺得賭鬼有什麼好可憐的。說賭鬼是這個社會上的毒瘤,是他們所在家庭的災殃,一點不為過。他們沒有為社會做過一點貢獻,甚至都沒有為他們自己的家人做過什麼好事。
“這件事沒得商量,如果你還有什麼條件,我會儘量滿足你,但這件事不行。”
不等我問原因或是再勸說,阮興強以丟出了這麼一段話。
這等於是說死了,這件事是一點緩和的餘地也沒有。
我眉頭緊蹙,想不通這裡麵到底有什麼不為外人所知的事。
難不成是……是康泰的老板阮醒曾經得罪過阮興強?
按照正常邏輯來說,這並不可能。
開賭場的就沒有傻子,跟警方搞好關係那是必須的,阮醒跟警方的關係不說一定很好但起碼不至於很僵。但現在阮興強就是因為一點小事而抓著阮醒不放,這到底是是為什麼?
我還在想著,阮興強已經接起了一個電話,隨後跟蘇錦打了個招呼便走了。
他雖然走了不過那個女警翻譯並沒有走,她衝我和蘇錦擺出了一個請的手勢“兩位請,我已經給兩位安排了酒店。”
蘇錦道謝“謝謝。”
我這邊是點頭致謝,而心裡我則還在想著有關康泰賭場和警方的事情。
到底是什麼情況,以至於警方會盯康泰盯的這麼死?
迷迷糊糊的便跟著那女警去了警局邊上的一家旅館,隨後女警給我和蘇錦安排了房間,我倆就住對門。
“你記得給陳磊他們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