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從那個時候江淮南就變了,變得不相信任何人,不相信人任何女人的感情,跟現在的妻子廖如真,當初也是看到她家的背景有可利用的地方才跟他在的一起。
他的這大半輩子,表麵上無比風光,其實活的如同行屍走肉,貪婪,吝嗇,愛財,視錢財如生命。
直到現在,病入膏肓之後,他才漸漸的明白自己有多愚蠢,這麼多年,一直活在仇恨裡,從來沒有真正的快樂過,那他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意義何在?
為了錢嗎?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再多的榮華富貴也不過是過眼雲煙,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旭旭……”一叫出這個名字,江淮南的嘴唇劇烈的顫抖起來,沒過幾秒,渾濁的淚從順著他臉上的皺紋滾下來,江淮南趕忙用手抹去,勉強的笑著,自嘲的說“人老了,總是莫名的傷感!”
一時間,許錚的心裡無畏陳雜,在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前,他把他當做親生父親愛過,敬佩過,也恨過,甚至把他當成競爭對手暗地裡較勁過。
知道自己的身世後,許錚對江淮南的感覺突然變得很陌生,同時,對他的種種複雜的情感也變得淡化,不管愛還是恨,都漸漸的消退在時間的流逝裡。
可是現在,他突然有些心疼江淮南,像小時半夜醒來看見他晚歸時疲憊的身影那樣心疼。
年紀大了,確實容易傷感。
“有什麼事”許錚看他一眼,偏過頭看向遠方,已經到了秋天,樹葉在漸漸變黃,有的已經落了下來,回歸大地。
江淮南慈愛的看著這個曾經的兒子,目光是從未有過的溫柔,“謝謝你,旭旭,謝謝你!”
許錚微微一怔,想起江鑫然惹出的事端,輕咳一下,“鑫然既然叫我一聲哥,他的事,我不會不管!”
所以,不用謝!
江淮南想要解釋些什麼,張了張嘴卻沒有說出口,他就事論事的形象深入人心,就算跟許錚說這次過來,根本不是因為江鑫然的事,知道他受了傷,隻是單純的來看看他,估計他也不會相信。
“好,好,你能不計前嫌這麼照顧鑫然,我很欣慰,真的!”
“我隻是做了我該做的事!”
江淮南笑了一下,偏頭看見不遠處的曹峰站在車旁不停的看腕表,顯然有些不耐煩,他朝許錚揮了一下手,“去吧,你的朋友在等你!”
許錚看他一眼,“你……真的沒事?”
“沒事,你去吧!”
…………
曹峰把許錚送回家,就趕去高鐵站接自己的老婆。
許錚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陽台上的仙人掌,最近住院,沒工夫照顧它,它自己竟然長的挺好。
我愛你,長的真好!
因為傷口還不能碰水,許錚就簡單清潔了一下身體,換了件乾淨的衣服,對著穿衣鏡係扣子的時候,他發現自己不僅變白了,皮膚也緊致細膩了許多。
這不得不提一下朱尋尋每天給他喝的那些湯湯水水,全是滋補養顏的,許錚問她,滋補就滋補,為什麼養顏?
朱尋尋答曰,我可不想以後睡覺的時候被你的傷疤嚇到。
好吧,肩膀處也是顏的一部分!
臨近中午的時候,許錚打電話給朱尋尋說要去接她,朱尋尋說她手頭上還有些工作,讓他先過去,她忙完就打車過去。
畢竟有許錚的戰友參加,他晚到不好。
許錚到的時候,人已經到了七七八八,尤其是曹峰的老婆,為了參加這次聚會,把自己剛滿百天的孩子丟狠心丟給母親,巴巴跑來與自己老公會合。
都是熟人,沒必要端著,一落座,都熟稔的聊起來,從許錚的這次受傷開始,聊到以前他們當兵時候的反恐練習,再到實戰演習,越聊越開心,越聊越興致盎然。
“哎~許錚,這馬上要開席了,你家那口怎麼還沒到?”
曹峰一邊對服務員先彆上菜,一邊催促許錚給朱尋尋打個電話。
他的話音剛落,包廂的門被推開,朱尋尋化著精致的妝,穿著一件湖藍色的連衣裙,踩著十厘米的高跟鞋,垮著白色的小牛皮包匆忙的走了進來,“對不起,我來晚了!”
來的這群人裡有的見過朱尋尋,也有沒見過的,其中的一個年紀看上去小一些的男人激動的拍了一個桌子,“我靠,嫂子真是個大美人啊!”
許錚不屑的睨他一眼,“怎麼說話呢,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