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旅行團安排了一個小型的晚會。地方不大,人卻很多,難免會和他人碰來碰去,這個小偷就趁機對我下了手,而且成功的拿走了我的錢包。
因為是文化晚會,當時上身的是範蠡而不是蟲子,全部的心思都在台上的節目中呢。所以被偷的時候,他並沒有感覺,等到發現的時候,賊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錢包裡沒有可以感知的東西,所以蟲子也沒辦法追蹤,我們隻好自認倒黴。錢什麼的還好說,可我的一“真”二假三張身份證都在裡麵放著呢,不要到時候連我自己也沒辦法睡軟臥了,我可不想在硬座那熬上一天一夜。
當然了,我提出的這個顧慮,對他們幾個算不上是問題。如果隻是想要一個身份證,以蟲子的身手和範蠡的改造能力,並不是什麼難事。隻是,我既然打算退出“江湖”了,就不想再做違法的事,更怕他們再玩出什麼花樣來,引出一堆高人來對付我。
大概因為做了這件“錯事”,他們三個也不好意思再搶了,把身體還給我。
我已經沒有了當初的興致,悶悶不樂回到旅館。
夏啟宏卻突然現身了,一臉笑容“主人,你的錢包被偷了吧?想不想知道那個賊住在哪裡,要不要去教訓他一下?”
要,當然要!狠狠地教訓他一下,我最討厭小偷了。
夏啟宏一聽這話,開心的不行,都忘記他以前也乾過這行了。他把我們兩個都變成“隱藏”狀態,大模大樣地走了出去。
小偷的住所不遠,想來是個專偷遊客的家夥。
不過,這家夥的家底卻很殷實,擁有好大一處宅院。從大門外,看那裡麵建築的構造,裡麵的房間,起碼也有三四十個。
在旅遊景點,擁有這麼多房子,根本衣食無憂麼!
難道,他是開旅館的?小偷是第二職業?
我有些納悶。
仔細找了一番,我卻沒有發現旅館的招牌,難不成還是家黑店?
大門已關,為了不打草驚蛇,我和夏啟宏翻牆而入。
院子裡有人,都是孩子,正在玩遊戲,模樣古怪。
這些孩子,都是殘疾人!
看到眼前的景象,我馬上聯想起城市裡那些職業乞討的殘疾兒童。據說,他們都是被人控製的流浪兒,身上的殘疾也大多是控製他們的人故意弄出來,博取同情的。沒想到,今天居然被我碰上一個,規模還不小。
我一定要為民除害!在那一瞬間,我忘記了低調從事的原則,決定痛下殺手。
我停住腳步,努力搜索了一下,找到了虞桃點穴手法的記憶,然後向前衝了過去,將看到的人一一點倒,不給他們發聲的機會。當然,考慮到他們都是無辜的孩子,我的速度雖快,下手卻不重。
可我這“借”來的本事,畢竟還是生疏,加上沒有賞雲那樣的身手,所以沒能做到儘善儘美,一個剛從二樓房間走出來的小瘸子,見同伴莫名其妙地倒下,趕在我發覺他之前,尖聲叫了起來。
隨即,我要找的正主兒,出現了。他住在最靠近門口的那個房間,聽到孩子的叫聲後,馬上就衝出了房間,夏啟宏看到他後,便向我點了點頭。
這個人三十歲左右,長的還算端正,隻是留了一臉的絡腮大胡子,倒像是個另類的藝術家。看身高,他應該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間,和我差不多,身材也不像我想象中的神偷那麼瘦,甚至還有一個啤酒肚。
最不能讓人理解的是,他是披著軍大衣出來的。而且,這個軍大衣,看起來有些年頭了,又臟又破,好像也已經不大禦寒了,以致於他剛一推開門,就連打了好幾個噴嚏,比剛才那孩子的叫聲,還響亮的噴嚏。
他出來也沒用,看不到我。
我的目的也隻是要找到他,既然他已現身,我也就不再去點其他孩子的穴道了。
我本想直接尋他晦氣的,可剛剛那孩子的叫聲提醒了我,這種可能會有些血腥的場麵,最好還是不要讓這些孩子看到。等這裡的慌亂平息,我直接去他房間裡,單獨算賬就是。
反正有那三個家夥在,我從不用擔心自己休息的問題,等得起。
他的精明卻出乎我的意外。
他站在門口,用眼睛四下看了看,雖然發現倒在地上那些孩子的不正常,卻沒有親自過去查看,隻是讓幾個剛跑出來的孩子,把院子裡的這些扶回房間。
安排好後,他轉身回了房間。
當然,我已經先他一步進到房間裡去了。
房間不大,布置的也很簡陋,隻放了一張床、一個書桌和一個取暖用的小火爐,連凳子都沒有,用床取代了。書桌很小,放了一個筆記本和一摞書後,好像就沒有地方了。床上的被褥也是破舊不堪,棉花都漏出來了,而且看起來不厚。如果我沒估計錯的話,他身上披著的軍大衣,平時是蓋在被子上麵的。
這還是個守財奴啊,對自己都這麼苛刻。
我越發瞧不起他,開始在心中盤算著要怎麼懲罰他才解氣。
小偷把房門小心關好,走回來,坐到床上,突然開口說話了“朋友,我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對手,任憑你處置就是。不過,求您一件事,彆讓那些孩子看到,好麼?”
我愣住了,這種人渣也會在乎起被他迫害的孩子們了。
這算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麼?
我決定不出聲,讓他繼續一個人表演。隻要危機一解除,他就會露出本來麵目的。這是作惡多端之人的慣用伎倆。
在我的沉默中,他果然沉不住氣了,開始懷疑自己先前的判斷,自言自語“難道是我看錯了?沒有人進來?可那些孩子,明明是被人點了穴,而且……”
就在這時,外麵響起了敲門聲,很急促。
一個女孩子在外麵喊道“阿爸,阿爸,你快出來,小六又在口吐白沫了,樣子好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