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照!
“以鏡子為媒介?”我有些困惑,“你說的這個鏡子,是單指五行鏡,還是……”
“這個麼”,於叔突然變得有些不好意思起來,“我們也沒有搞清楚。當我們正式開始破譯時,才發現,筆記本中有一部分內容,被人換掉了。”
“換掉?”
“嗯,有人將前麵十頁,複製了三份,換走了三十頁”,於叔尷尬地摸了摸鼻子,支吾著“你也知道,十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不會吧!這種級彆的國家機密,也能讓人掉了包?”旁邊的趙雅終於忍不住,睜大眼睛,叫了起來,“這種……漢奸,一定得揪出來。而且,這種人抓住了就該槍斃,不,先給他把滿清十大酷刑都過上一遍,然後遊街示眾。”
“什麼亂七八糟的,大人講話,小孩彆亂打岔!”於叔不滿地瞥了一眼趙雅,轉過身問我,“兩個信息一對比,你覺得,我們現在應該做些什麼?”
不會吧,這種國家,不,星球大事,也會想到來征詢我這一介草民的意見?要知道,我可是個連本國城市居住證資格都沒有的“流民”。
我有些打個哈哈搪塞過去,卻看到於叔那嚴肅得不能再認真的表情,隻好硬著頭皮,試探著又問了一句“那個筆記本中,關於怎麼解決臉人的那部分……是不是也不見了?”
“是的!”於叔回答得很乾脆,然後用更嚴肅的表情盯著我,等我繼續回答。
“那,我們剛剛從青臉那套出的那些話……”
“絕大部分是真的!”
“絕大部分?”
“抓捕和審訊的技巧,都是筆記本中提及的,但是筆記本中又說,因為……”於叔乾咳幾聲,把差點講出的秘密強咽了回去,“用這種方法,套出來的話,隻有百分之七十的可信度。”
“百分之七十?”我不知道該用怎樣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震驚了。我是理科生,知道概率這玩意,並不是說達到百分之七十,就意味著十句話中必須有七句真話。概率隻是一種基於統計數據,對發生可能性的判斷,並非必然結果。
運氣不好的話,即便麵對成功概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的事情,也可能輸得一敗塗地。更何況,這個隻有百分之七十的可信度。
而且,這個筆記本,還被人盜走了一部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天知道,沒被盜走的那部分,包括這個審訊方法,是不是人家故意留下來,誘導我們的。
我想的有些頭疼,隻好反問於叔“你們為什麼要找我?”
“你覺得呢?”於叔諱莫如深。
我最受不了彆人打啞謎、裝深沉,忍不住挖苦道“不會也是那筆記本中說的吧?”
誰知於叔聽了,不但不生氣,還很鄭重地點了點頭。
“這怎麼可能?”麵對這紅果果的坑,我沒法再鎮定了,“裡麵提到了我的名字?”
於叔搖了搖頭。
“那,就隻是特征了?中國十好幾億人呢,你們憑什麼判斷是我?”
於叔微微一笑,用手指了指趙雅,卻不說話。
“她?怎麼判斷出來的?”
我把頭扭向趙雅,正想問個明白,卻見她抬起頭,快速地掃了我一眼,便馬上滿臉通紅地站了起來,然後又羞又急地說道“不許問,你什麼都不要問我!”
好吧,不問就不問。
我也怕問出什麼讓自己難為情的真相出來,便繼續問於叔“您對青臉說的那些,怎麼判斷?”
“絕大部分都是真的。”
“這個你說過了,能不能再具體點?您認為,哪些是真的?”
“除了來地球的原因和目的,都應該是真的。”
“為什麼?”
“直覺!”
我真想抽他一巴掌,然後走人,又擔心從此被偉大的祖國“惦記”上,一輩子不得安寧,隻好強壓住心中怒火,用略帶挖苦地語氣回了句“你的直覺,可信度有多少?”
“對我個人而言,使用直覺,就意味著百分之百的信任”,於叔突然又一板麵孔,“那七個臉人已經覺醒,接下來肯定是要在地球上興風作浪的,我們得抓緊時間製止他們,所以想先聽聽你的建議!”
“我?我能有什麼建議?倒是……”我扭頭看向趙雅,“你們那本筆記中,有沒有提及,該如何讓我覺醒,成為……超級戰士的啊?”
“就你?還想當超級戰士呢,也不害羞”,趙雅甩給我一個白眼,“你還不知道吧,其實,你……”
“小雅!”於叔突然爆出一聲怒喝,打斷了趙雅的話,“如果你不想待著這裡,乖乖地做個聽眾,那就請馬上離開!”
“不就是不想讓我聽到麼,那麼凶乾什麼?”眼見到嘴邊的秘密沒聽到,我也有些不滿,“你們想要我做什麼,就直說吧?反正我這小胳膊,也擰不過你們抱著的國家那個大粗腿。”
“這可是你說的啊,一切聽我們的安排”,於叔嘿嘿一笑,“我可沒強迫你。”
這,不是我的原話吧?我隻想聽聽他的說法,可沒做出什麼答應的承諾。
我本想反駁,一個聲音擠進我的腦海“兄弟,彆浪費時間了。遇到這種大事,你答不答應,又有什麼區彆呢?爽快點,早點應承下來,大家都有麵子,不是挺好麼?”
我立刻接受了這個“建議”,從牙縫中擠出一句承諾“好吧,你沒強迫我,是我自願的,聽從組織安排!”
“口說無憑,立個字據吧!”於叔趁熱打鐵,不,因該叫,落井下石。
“嗯,立就立吧!”我點點頭,對於既定的事,采取什麼形式已經不重要。而且,麵對國家機器,就算是賣身契,我也得簽啊。
當然,當於叔拿出那份由三千多張a4紙構成、正反麵密密麻麻布滿小五號仿宋簡體字的合同,讓我逐頁按手印時,我還是很難過地猶豫了好幾分鐘的。
對現在的我而言,逐頁逐字快速閱讀並轉化成記憶,並非難事。讓我難過的是,這個合同裡的語句,很拗口、很官方。或者,通俗地講,這是一個可以有很多種方法來解讀的合同,該含糊的地方,絕不確切。
從功能和實效上,恐怕,它比賣身契,還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