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光之意!
除了武力值,宣適的成績也是極好的。
他在溫州中學,能排年級前二十。
隻要不和聶廣義那種不講道理的天才比,宣適也是妥妥的學霸人設。
程諾的爸爸媽媽一直都對宣適不錯。
總歸,家裡的經濟條件擺在那裡,多養一個小孩也沒有關係。
對於程諾的爸爸媽媽來說,撫養宣適,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算得上是負支出。
程諾在念書方麵一竅不通,哪怕是九年義務教育,也不怎麼能跟得上。
如果家裡沒有宣適,他們需要找一個高端住家家教。
住家家教和保姆從來都不是一回事。
即便是在程諾和宣適成長的那個年代,有教師證的住家家教,每個月的工資也都是五位數。
基本上相當於同時期外企新進員工的兩倍的工資。
更是同時期學校老師工資的四倍以上。
乍一聽,這個工資很是有些離譜。
認真想一想,卻也情有可原。
彆說是二十年前了,現在也一樣還有很多人,覺得住人家裡的就是保姆。
有教師證的人,誰不願意去學校教書,成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師?
這就好比,通下水道比做程序員賺錢多,又有幾個在辦公室的程序員願意起早貪黑地去給人通下水道?
自稱碼農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種田。(飛黃騰達了在自己的彆墅院子裡麵擁有一塊菜地那種情況除外。)
住家家教本來就很稀缺,男性更是鳳毛菱角,真要請的話,價格基本就是翻番。
當然了,通常情況下,家裡有男孩子,才會請男的住家家教。
宣適屬於特殊情況。
他除了沒有教師資格證,其他的各項條件,都比程爸程媽原來請過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諾再也沒有被就讀的私立學校勸退過。
在小宣老師出現之前,這樣的情況,已經出現過兩次。
程爸爸程媽媽很快就覺得自己撿到寶了。
他們對宣適很好,一應生活水準,全都比照程諾。
可這話又說回來,對宣適好是一回事,宣適要和程諾有點什麼,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們倒也沒有想過要找一個家裡有錢的女婿一類的。
如果真這樣的話,宣適這個“孤兒”的條件其實不算太差。
宣適爸爸媽媽留下的財產,以他當時十歲的年紀,肯定是守不住的。
彆的不說,樓上鄰居的索賠,都夠他喝一壺。
有了程諾爸爸媽媽的介入,情況就不一樣了。
宣適家裡著火,導致了樓上鄰居家裡的損失,這是母庸置疑的事實,但宣適也是受害者。
一家人就剩他一個。
既不是他縱的火,也不是他家裡人不小心導致。
哪怕鬨到法院,樓上鄰居的訴求,也不可能會得到支持。
程諾的爸爸媽媽在這件事情上,非常強勢地保住了宣適的利益,並且幫他打理。
宣適對這些也比較沒有所謂。
他什麼都不想要,隻想有個家。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宣適在縱火桉隻有,就不再有過家。
程諾的爸爸媽媽對人對宣適很好,卻沒有收養他。
程爸程媽有點迷信。
他們真正在意的,是宣適“天煞孤星”的命格。
程諾是獨生女。
自身的條件擺在那裡。
程爸爸程媽媽不求女兒能嫁得有多好,隻求女兒一生順遂。
程諾剛上初中,她的爸爸媽媽就能明顯感覺到,女兒對宣適的那種情感,不太像是兄妹之間的。
程諾什麼都開竅很晚,偏偏情竅開的比彆人都早。
宣適那會兒已經青春期了,哪怕男孩自己開竅晚一點,也已經沒有多少時間。
宣適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程諾的爸爸媽媽安排轉學去的上海中學。
原本想著,距離能讓女兒慢慢冷靜下來。
哪怕真要談戀愛,怎麼也得等到了成年再說。
沒曾想,這個決定直接把程諾給逼急了。
宣適去上海念書,那她就也要去。
不同意就絕食。
一絕食又是三天鬨到直接進了醫院。
奈何她的爸爸媽媽這次鐵了心。
這還不算完,還要安排程諾出國。
宣適剛到上海,又急急忙忙趕了回來。
他了解程諾。
程諾根本沒有在國外獨立完成學業的能力。
程爸程媽對宣適表示了認同。
他們也深知自己女兒不是念書的料。
正兒八經的那種學校顯然不適合程諾。
隻要小學畢業了,不算是文盲了,就可以另辟蹊徑,給女兒找到一世安穩的路——擁有一技之長。
有能力的溫州家長,在這方麵還算變通。
程諾有個同學,學習和程諾差不多。
在學校裡麵什麼都學不好,除了很喜歡足球,並且慢慢展露出來在這方麵的天賦。
那個同學的爸爸,直接給兒子辦了退學,送去葡萄牙的青訓營,一門心思踢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