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女子指望不上,朝堂第一個想到的,自然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讓屯耕團卒,於當地土著民當中,尋找自己的愛情。
但這個提議,卻又將朝鮮當地土著的安置問題,再次擺上了台麵······
“嗯······”
“安國侯之慮,亦朕之憂。”
禦榻之上,天子劉盈低頭沉思良久,終還是緩緩點點頭。
“若使屯耕團之卒,以當地朝鮮遺民女妻之,則於餘者,亦當有所舉措。”
道理再簡單不過;
對於朝鮮當地土著而言,安東郡的設立,意味著這些人,都成為了理論上的‘漢民’、
但在安東郡設立之前,將朝鮮當地土著編戶齊民之時,長安朝堂卻並沒有將這些人納入‘農籍’,而是在安東郡,史無前例的發明了‘民籍’。
民籍,顧名思義,就是民眾的戶籍。
但在中原,士農工商等群體雖也都算‘民’,卻從來都沒有人被納入過‘民籍’,而是按照出身,納入農籍、商籍,又或是官籍、宮籍。
這就好比後世,數學專業學子的課表上,會有微積分、代數、幾何、統計等課程,唯獨不可能有一門課叫‘數學’一樣;
漢家的民眾有農籍、商籍,乃至官籍、宮籍,唯獨不會有‘民籍’。
在當年那場東征衛滿朝鮮的戰爭之後,本就生活與朝鮮治下的民眾,便被納入了‘民籍’;
而後續派往當地的屯耕團,其團卒才被納入了當地的‘農籍’。
之後,當地民眾與各屯耕團之間,也可謂是井水不犯河水。
——屯耕團以城池為中心,向四周開墾荒田;而當地群眾,則依舊按祖輩們留下來的生存技能,以漁獵為業。
屯耕團是半軍事化集體,團卒除了那棟農院,基本沒有其他私人財產,所以這些團卒和當地人之間,也基本不會有什麼交流。
頂天了去,也就是屯耕團將領出麵,用集體財物,和當地群眾換取一些物資。
近兩年的井水不犯河水,也終於是讓當地群眾不安的心逐漸安定了下來,習慣了以‘漢民’的身份,繼續在當地生活。
但對於這些民眾,長安朝堂,卻至今沒有確定的安置方桉。
問題的核心,主要在於當地民眾的生活習慣。
有人提出過,將當地人直接納入農籍,並按照漢律承擔稅、賦,以及兵役、勞役;
但當地民眾獨特的生活方式,卻又讓朝堂根本無法下定決心,向這些新漢民收取農稅。
——因為絕大多數朝鮮土著的生活方式,就是在春、夏兩季捕魚,再偶爾上山打獵,然後借著秋天,將獵物都製成肉乾!
向這樣的群體收取農稅?
怎麼收?
三十稅一?
每抓到三十條魚,就把其中一條當農稅交上來?
還有口賦,又怎麼辦?
每人每年四十錢?
還是按照魚的市場價,再收幾條魚上來?
再有,就是中原百姓承擔的兵役、勞役,對於這些以漁獵為生活方式的群體,也同樣難度重重。
原因無他兵役、勞役的執行,是以農民時時刻刻守著農田,根本不出遠門作為基礎。
但以漁獵為生的朝鮮民眾,幾乎每年春天,都會以家庭乃至宗族、部落為單位,離開自己的住所,各自前往河流各處捕漁;
一直到夏季中旬,這些人才會結束捕撈工作,並開始四散遊獵,爭取獲得更多肉食。
在此期間,部落裡的男人外出捕獵,婦孺老幼則負責處理獵物,製成可以保存更久的魚乾、肉乾。
等到了秋天,這些人才會零零散散的回到,窩在自己的山洞或樹洞裡,靜靜等候冬天的到來。
這就使得漢家在中原施行的兵役、勞役製度,根本沒辦法照搬到這些朝鮮土著的身上。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某年夏天,安東郡想修條路,就派官吏去征勞役,結果發現方圓幾百裡的朝鮮人,都不知道跑哪裡撈魚去了!
又或者某年秋天,安東郡決定組織冬訓,讓年輕人按照中原的慣例參加軍事訓練,結果腿都快跑斷了,都沒找到這些人居住的洞······
說白了,長安朝堂頭疼的點,就是朝鮮當地的土著民,具有極高的流動性;
外出漁獵且先不說,就連居所,都和匈奴人一樣,走到哪是哪。
原本住了幾年的樹洞,什麼時候看著不順眼了,說丟就丟;
又或者某一年,外出漁獵回來的完了,也很可能就地找個差不多的地方,湊合著就貓冬了。
而且不同於中原,某個農民不見了,官府還能找街坊鄰裡打聽——朝鮮土著民,都是以部落為單位居住,隻要丟,那都是‘呈建製’的整個部落一起丟!
官吏想找,都根本沒法找人打聽!
獨特的生活方式,自然是讓長安朝堂絞儘腦汁,都沒能找到解決方法。
作為權宜之計的‘民籍’,自也從那場東征衛滿朝鮮的戰役之後,一直留存到了現在。
而此刻,當地土著民的安置問題,也隨著屯耕團‘沒法娶妻’的問題,而在此擺上台麵。
這一次,朝堂就算是想拖,都已有些拖不下去了······
“嗯······”
“朕以為,或可行‘嫁女與屯耕團卒,闔家入安東郡農籍’之令,試行於平壤都尉屯耕甲團。”
“待明後歲,以此策之效,再商廢止或沿行事。”
聽聞劉盈此言,王陵、陽城延二人再三思慮,也終是拱手領命。
民族融合,或許會引發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
如失去婚娶權力的朝鮮男性土著民,可能會南下前往馬韓、辰韓等外藩屬國,讓安東郡失去一部分壯勞力。
但眼下,長安朝堂,卻也沒有其他的辦法了。
——畢竟這些壯勞力,安東郡就算不失去,也至今都還不知道該怎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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