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家嗎?
穀不……這副樣子,一定會嚇壞小雨。
還是說……去找蘇覽?
想了想,他發現在這種狀況下的自己,竟真的沒有一個敢去依靠的人。
這不是一個正常的人該有的社會關係。
林雲漸舔了舔乾澀的嘴唇,眼神有些恍惚。
“你去哪裡?”
忽然間,前方出現了易千回的聲音。
他抬起頭,果然是易千回。
簡單的馬尾在風中飛,款式老舊但乾淨的羽絨服,洗得發白的牛仔褲,手上提著半隻雞。
除了白淨,堪稱平平無奇的臉正朝向他,眼裡帶著詢問。
林雲漸說不出話,隻能從嗓子裡發出支支吾吾的聲音。
易千回走到他身邊,半蹲下“受了傷彆亂走。”
她輕輕一拉,就將林雲漸背到了背上。
肥皂的味道順著涼絲絲的風鑽進林雲漸的鼻子裡。
他做賊心虛地朝四周看了幾眼,發現沒有一個過路的人在意他們。
也是,一個裹得嚴嚴實實,露在外麵的零星皮膚一片腥紅,像是毀了容的男人。
一個窮困潦倒,除了乾淨,長相並不出眾的女人。
這種組合走到哪裡都不會吸引人的目光。
林雲漸不回答,易千回也不生氣,她的力氣不大,所以走得有點艱難。
回憶起一周前的那個清晨,剛見到林雲漸時的場景,易千回覺得他變重了一些,不過這是好事。
“哢——”
門口站定,插進鑰匙,打開房門。
背著林雲漸進去,把他放在床上,看了一眼桌上放著的筆記本,還有那頁翻開的留言——“謝謝你的照顧,我走了”。
林雲漸有些尷尬。
儘管易千回什麼都沒說,隻是提著半隻雞,去了廚房。
看得出來,易千回是一個獨自生活的人,她的動作很利落,不一會兒,雞湯的香味就飄了過來。
事實也和林雲漸想的一樣。
易千回的家人很早就去世了,這間破屋裡來過不少人,有來遊說拆遷的,有來獻愛心的,有的會給她帶一些東西,給她點吃的,也有凶惡一些的,欺負她年紀小強硬地搬走家裡的東西。
可不管怎樣,她終究是守住了這間屋子,也活到了現在。
半隻雞燉上後,她又開始淘米,把飯蒸上。
她忙碌的身影,讓林雲漸有些陌生,又感覺很熟悉。
他的腦海裡很少有這種日常的記憶,這是很應該的,畢竟他隻是一具屍體裡誕生出的新鮮靈魂,一個實驗體而已。
正想著心事,易千回走了出來。
她打開衣櫃,從衣櫃裡的抽屜裡拿出了兩樣東西,把它們拿過來,放在了林雲漸身前。
“這是你身上的東西。”
林雲漸低頭看去——
一麵小鏡子,一枚楓葉徽章。
“離開時,要記得帶上重要的東西。”易千回看著他說道。
她的眼睛顏色很淺,比一般人要淺得多。
“你是特彆執行官吧?我認得這種徽章。”
林雲漸點點頭,在筆記本上寫下一行字
“抱歉,我不是有意瞞你。”
易千回搖搖頭“沒有的事。”
“隻是……你徽章下麵的數字是三十三,”易千回有些猶豫地說“三十三區在丹楓城的最南端,可這裡……是和三十三區的最北端——第一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