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斬妖除魔!
戴槐延給了尹歡三個不違背本心的承諾。
而紀唯則給了一個不違背本心,能力範圍之內的承諾。
尹歡沒有客氣,他當場就提出了一個要求,那就是為他在義城安排一處居所,並日後一段時間的花費。
這個要求,他是向紀唯提出來的。
具體原因有兩個,一是戴槐延的三個承諾比較珍貴,沒有能力範圍的限製。相對來說,紀唯的承諾就不那麼珍貴了。
第二則是紀唯很明顯的看起來比戴槐延有錢。
這其實是個很簡單的邏輯。
戴槐延是鎮魔司神捕,而鎮魔司屬於朝廷,義務便是驅邪鎮魔。
而紀唯一行四人,很明顯不是鎮魔司神捕,卻還有“閒情雅致”來行俠仗義救人,這還不足以說明情況嗎?
更何況,在服用那副“俠士”大藥之前,戴槐延曾說了“慷慨解囊”這個詞。
這就變相透露了一則信息“俠士”大藥很“貴”,戴槐延“買”不起。
這裡的“貴”和“買”並非具體指銀兩,也可能是彆的交易途徑。
總之,尹歡從中品出了紀唯比戴槐延要富有得多——不然不可能眼也不眨的就拿出一副“俠士”大藥給自己懷疑的目標自證清白。
而結果也確實如尹歡所料。
在他提出這個要求後,紀唯僅僅是略微思索後,便開口贈送了他一百兩……黃金!
當時,就連旁邊的戴槐延都忍不住抬了一下眼皮。
這個世界,一千枚銅錢為一貫,能換一兩銀子,而一兩黃金能換十兩白銀。
一百兩黃金,相當於一千兩白銀,一百萬枚銅錢!
兩枚銅錢能購買一張臉大的餅,再就點水,夠一個人吃飽一頓。
尹歡想了一下,如果用前世來換算購買力的話,差不多相當於一百來萬人民幣的樣子。
於是,他選擇了欣然接受。
這一世的記憶裡,他當小偷時,偷到最多的一次也就二十多枚銅錢。
一百萬枚銅錢,夠他生活很長一段時間了。
之後,便是一些瑣事。
離開鎮魔司,跟紀唯去錢莊兌現,然後再找牙行找房子。
一直從早上忙到了中午,尹歡才終於在上城區的“上橋口”,找到了現在這戶寥寥少數出租的獨立院子。
而這戶院子一年的租金是驚人的二十兩黃金!
相當於兩百兩銀子,二十萬枚銅錢!
這筆錢能夠在下城區購買一間那種單人一間的破房子,就算是稍微好點的彆院也能租個十幾年。
但在上城區這裡,卻僅僅隻能租一年。
可見上城區房價有多貴。
而尹歡之所以選擇租住在這裡,主要原因是看中了這裡的安全!
這一世的記憶裡,他對於下城區的印象可謂糟糕透頂——沒錯,原主就是在下城區被幫派控製,當了小偷。
下城區魚龍混雜,治安還特彆差。
小偷小摸,詐騙拐賣都是小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