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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岐太了解前任了。
當時和蛟龍對戰時也是。
明明判官出手,能兩招解決。
卻還是讓它先打頭陣,打了個幾天幾夜,等判官其他事情忙完,才過來收了蛟龍。
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三岐不死。
隻要不是惹了那些強勁的詭異,三岐就會像是小強一般奮起。
所以在一開始,判官就覺得它能將被困千年,本就元氣大傷的蛟龍,一並帶回來。
並彙報為什麼鐵鏈會被斬斷的工作。
哪知啪的一下,很快就連詭寵契約都解除了。
儘管三岐說得很輕鬆,但至少是消減了林帆不少顧慮。
至少在三岐這一點上,不是判官有意設下的陷阱。
這就說明自己真的將其打了個措手不及。
“至於有沒有什麼手段,我不清楚,不過判官無所不能,如果它想,肯定也能做到吧。”
“它是如此的美麗……”
在三岐眼中,判官太過於完美。
有勇有謀,能夠算計同為滅城的酒仙,又能想到將奪取詭技的方案。
“果然,一條寵物是了解不了多少的。”
老頭輕輕點頭,接了它的話。
“重申一遍,我還是很了解前任的,畢竟我們可是共同闖了多少年。”
三岐不知為何,對此事十分得意,不容許反駁。
林帆便順勢問道
“那判官的詭技是什麼?”
“不知道,它出手都是秒殺。”
“……那,你就沒見過它不秒殺的場麵嗎?”
“沒見過,因為那種場麵,我被秒殺了。”
“……”
三岐說得有理有據就算了,還振振有詞,一點都沒有羞愧感。
好似被那種場麵秒殺,是無比光榮的事情。
林帆和老頭相視一眼,也都明白各自的意思。
要想從它口中了解到判官的詭技,大抵是不可能了。
跟了這麼多年,還不如自己在仙桃市時,見判官動手時知道得多。
可想而知,哪怕它是半步滅城,在判官看來也隻是隨意驅使的小弟。
不過也是,三岐的詭技固然惡心,但論攻擊還是防禦,都屬於最低檔的存在。
活著的作用,不就是拖到敵方不想打嗎?
這麼想來,判官之所以沒有立馬召它回去,並不是覺得它能反殺。
而是覺得它能惡心到對方離開。
林帆說服了自己。
畢竟早在幾百章前,就已經說過,詭寵的實力,大多不如人型詭異,無論殺傷力還是功效性。
但它們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刺探、尋路以及當炮灰。
它擁有的這個不死,不就是詭寵之王的代表嘛。
想來判官隻是做了正確的用法。
就像狗十八和貓百萬一樣。
這麼久了,有人關心它們現在在哪嘛?
連伊乞乞現在都沒記起,還帶了這仨玩意。
“那,你知道它吸取了多少位詭異的詭技嗎?”
林帆想到蛟龍的詭技之強,在說服自己後便立馬詢問。
蛟龍說自己頂了千年。
大概率是第一隻,也就是說判官沒來得及吸取其他詭異的詭技,就被自己破壞了。
然而,這個大概率,是林帆的自我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