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妤租住的單間隔音效果很差,為了不吵到其他人,這個時間段不能使用電吹風,隻能用毛巾把濕淋淋的頭發包起來。
如果是短發就方便多了,可惜周妤沒有剪發的打算。她在日記裡寫,“長發有一種安全感”。
周雨看著鏡子裡的女孩。
老實說,他覺得周妤長發的樣子也不錯。
而且,從精神分析角度而言,作為周妤所創造的保護性人格的“周雨”,被賦予了“喜歡她擁有的特質”的設定,似乎也合乎邏輯嘛。
用毛巾擦完頭發以後,他解開浴巾,為自己穿上內衣和睡裙。
讓沒有切身體會的人想象現在的狀況,多半會覺得會很難為情,或者看到異性軀體會很興奮。
不過僅以周雨的經驗而言,這兩種感觸幾乎都沒有產生過。
一開始戴反扣式胸罩確實讓他迷惑,但多來幾次也就掌握了。拉鏈在背部的洋裝與需要綁絲帶的涼鞋同理。
化妝的話,精通不敢說,最簡單的打粉、畫眉、塗口紅,看看教學視頻也能掌握。
作為一個人格,何必再給它們套上恐怖光環?說到底,這些都不過是因為經驗積累而產生的技術。隻要有切實的用途需要,誰都可以掌握。
在周雨的眼中,給這具身體穿女裝就是單純的技術任務。他寄宿於這具肉體之內,這身體卻並非“我的”。對周雨而言,與其把它看做真正的人體,還不如看作盔甲和麵具。
這可不是說這具身體就對他如何乏味了。事實完全相反,周妤起碼是清秀水準以上的美人。身材比例雖然不怎麼誇張,然而曲線優美,體態端正,跟相貌氣質非常稱合。
如果光從一個方麵評價,或許都不算特彆突出,但整體給人的感覺卻恰到好處,隨便改動哪一點,都會使“周妤”這一概念變得模糊。
女孩在濕氣覆蓋的全身鏡前站立著,由於沒有開燈,黑暗裡隱約可見的,隻有朦朦朧朧的人體。
由蒼白色勾成的輪廓與線條,如同一尊散發瑩瑩微光的美人燈。
周雨非常欣賞這具身軀。儘管沒有真正從旁觀者的角度看過,但他確認自己一定會喜歡上擁有這具身體的人。
這麼說也許會顯得很膚淺,但是愛上肉體要比愛上靈魂簡單易懂得多。
換句話而言,作為某人第二人格,為了解除壓力而誕生的,本身就是某人精神要素的“周雨”,卻要去愛另一個精神的整體,這不是很可笑的事嗎?
更何況,如果要討論靈魂,這個世界上恐怕不會有誰比他距離主人格更遠了。
如果沒有眼神的交換,言語的交談,“愛上靈魂”也就無從談起。他們如同一張紙的正反兩麵,從概念上就無法接觸。“周雨”的眼睛永遠看不見“周妤”,“周妤”也永遠看不見自己的副人格。
他們唯一的共同點,僅僅就是對這具軀殼的熟悉而已。一旦她認知到“周雨”的存在,會做什麼?就算嚇到立刻去找心理醫生,恐怕也不令人意外。
自己體內寄宿著一個具有犯罪傾向的異性人格,無論怎麼想都會令人不安。
遺憾的是,目前為止的醫學研究,似乎並沒有發展出針對解離性人格障礙症的有效療法。也就是說,無法人為地殺死某個人格。隻能期望人格們接受共用一軀的現實,合作共存,以這種狀態和平地共度一生。
但是,特殊情況下,患者分裂出了反人類的極端人格,這就不能簡單地用“合作共生”來解決了。
本國法律似乎還認定雙重人格患者具有完整的刑事責任能力。也就是說,視同於普通人的犯罪。
一個人格犯下罪孽,被審判的就是這具肉體。
在黑暗的房中,赤裸、蒼白的少女,對著自己露出微笑。
在日記中反複寫下“殺”字的周妤一定無法想象吧。眼下對她人身安全威脅最大的,既不是她要殺的人,也不是想殺她的人。
而是——跟她呼吸與共,卻毫無疑問屬於天生殺人狂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