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就是中毒,獲的臉那麼扭曲,不是中毒是什麼?”
仵作並沒有受這些外界的影響,而是對劉元稟告
“劉鄉長,死者全身並無創害,唯有舌頭腫脹,還布滿了斑點,這的確是中毒的症狀,但卑下的銀板在探入死者的口中,卻並沒有變色,所以並不能確定死者一定是死於毒殺。”
仵作這番話說得還是非常保守專業的。
但劉元卻有自己的想法,他問
“有沒有一些毒是不會讓銀板變色的?”
仵作點頭,承認是有。
接著劉元又問
“那趙獲的舌頭是不是能說明他就是中毒死的?”
仵作抬著頭看了一眼劉元,在劉元直接稱死者的名字時,仵作就猜到了劉元的傾向性。
所以他又斟酌了一句
“症狀的確是,但有沒有故意下毒,還是無意中下毒就不清楚了。”
劉元一擺手,大大咧咧道
“這就是我的事了,行了,你將報告寫好,我們在場幾個人都會簽字的。”
這又是一項大太的製度,那就是凡是仵作簽訂的驗屍報告,必須在場的諸多官吏齊齊簽名,如是作保,日後有出入,一並擔責。
見劉元這般,仵作也隻好沉默,然後退下去寫報告了。
而劉元在有了仵作的驗屍結果後,心中已經有了計較。
他還是很信任仵作的結論的,因為大太和漢家的仵作是不一樣的,後者幾乎是民間賤民,幾與贅婿等同,是真正的不可接觸的人。
也正是如此,這些人常常會被人賄賂,隨意編造偽證,以至於漢官們自己都不怎麼相信仵作們的結論,常常讓縣裡的賊曹親自判斷。
而在大太,情況就截然不同了。
因為張王非常重視外科手術,在大力發展外科的同時,也培養了一大批具有勘驗屍體的仵作。
這些人在大太都是有編製的,沒人會為了幾枚銅錢就丟了編製俸祿,所以這些仵作還是比較得主官們信任的。
當然,也因為這些人是有編製,每月固定領米,所以也隻能是縣裡才養得起。
等仵作這邊退下,劉元帶著諸鄉吏們進了鄉公所。
當劉元告訴趙獲的老母,他兒子就是死於中毒後,這位母親直接哭昏了過去。
等好不容易讓趙母冷靜下來,劉元才問及誰最後接觸了趙獲,又是誰有可能毒害趙獲。
最後這些結論都齊齊指向了趙獲的妻子,趙氏。
再然後,趙氏就被關押進了鄉公所,但趙氏既悲痛於夫的死,卻矢口否認毒害過夫,隻是告訴劉元,她曾在昨夜給趙獲三個雞子吃。
關於這一點,尹氏壁公社的社長是能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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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案情本來就僵在這裡了,但之前被劉元派出去打探鄉裡人議論的求盜卻回來了,並給劉元帶來了一個勁爆的消息。
那就是趙氏與尹尚有染,爾後求盜又一步了解到,這尹尚竟然就是尹氏的嫡子,他在泰山軍到來前就改頭換麵了。
這些信息一結合,劉元當即就意識到這是一場對他們泰山軍支持者的蓄謀毒殺,是那些反泰的賊人們賊心不死。
你尹尚就是反泰的一份子,不然你為何在泰山軍要來時潛伏下來,肯定是陰謀的。
本來劉元就同情趙獲,現在一聽殺他的還是一對奸夫淫婦,而那奸夫還是他們大太的敵人,那還有什麼說的?
就這樣,尹尚就被直接拿下,一路押解到了鄉公所。
等尹尚將這些從頭到尾聽完後,整個人都驚呆了,他如何也想不到會這樣被牽連上。
到底是從太學精修過的,尹尚以為這是大太要鏟除他們這些世家子弟而用的手段,知道再不能聚焦這案子,而是大聲痛斥泰山軍的險惡用心。
所以,在鄉公所的廊廡內,他大聲痛罵泰山軍無恥卑鄙,竟然要用這種手段來侮人清白,真是惡心。
為了讓門外的鄉人們聽到,他尹尚大呼,寧死不屈,縱死也要留尹氏清名在世間。
公所外,尹氏的一些族人們也在聚集,他們在尹尚被捉進公所後就彙聚過來了。
這會聽到大郎在急呼,他們也在外麵鼓噪,大罵泰山軍無恥。
但越是這麼鬨,就越讓劉元確定這就是一夥蓄意反對泰山軍的豪強勢力,於是他直接斷案,必要將這案子辦成鐵案。
在此時,案情的審理從來不是考究於物證,而是基於口供就行了的。
其實彆說是口供了,在秦以前斷案都是靠神判,有時候用一頭羊就能判誰有罪,誰無罪。
這種判案哪有什麼真相事實可言。
所以到了秦漢以後,開始重視口供,那已經是一種大進步了。
此刻,劉元自然就在拿口供,作為下毒者,他先是審訊了趙氏。
一開始劉元還隻是威逼利誘,但趙氏卻如何也不承認是她毒殺了其夫。
如此,劉元隻能上了手段。
彆說,在漢家中,對犯人進行刑訊逼供是被允許的,甚至是獲得口供的唯一方式。
不打得你生不如死,你如何會承認?
其實,這種也就是持有罪認定了,就是認為你有罪,最後再因此逼出口供。
而一番五毒下來,趙氏如何扛得住?當即就承認是她毒殺了其夫。
但下一個問題來了,那就是趙氏用什麼來毒死了趙獲呢?但結果,趙氏如何也不知道什麼東西能毒死人。
這個時候怎麼辦?為了結案定下尹尚的罪,劉元必須得給出個東西,不然送到縣裡,人家一看,豈不是侮辱老上司?
但寫什麼毒物呢?
要知道下毒是非常有技術手段的事情,而且價格都非常昂貴,即便是中人之家要獲得也是做不到的,又何況是一女子。
關鍵時候,還是書佐想了一個辦法,就寫烏頭。
這東西滿山裡都有,稍微提煉一下就能獲得。
而至於劉氏是怎麼有這些知識的,她不是曾經是尹氏的婢女嗎?在世家後宅中做事,知道一些毒物的知識不很合理嗎?
那隻能說是相當合理。
於是,此案就這樣被定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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