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一語,一字一句,無不透露著述說者的怨恨與憤怒。
但蘇家人卻很迷惘,搞不清楚自己犯下了什麼罪行,居然嚴重到要以“血債”這個詞來形容。
蘇原開口道:“我不懂你在說什麼,我對你的親生父親根本沒有印象,至於你說的血債,又從何談起?”
“那你聽我給你說。”吳楚君的聲音悠悠響起,“十五年前,我本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父親辛苦賺錢,母親疼我愛我,一切都很美好,卻因為你們蘇家,一夜之間,全都變了……”
隨著她的講述,在場眾人才慢慢了解到,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吳楚君的父親吳正業,曾是一家船運公司的老板,與蘇家的華訊集團有合作關係,將華訊生產的一些電子產品往海外運送。
對於吳正業來說,華訊集團絕對是需要巴結的大客戶,資本雄厚,訂單穩定,隻要合作關係一直保持下去,想不發財都難。
但是,華訊開出的簽約條件非常苛刻,要跟他們做生意,就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其中就有一條,如果在運貨的過程中發生意外,導致貨物損壞,或者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運送到達,乙方就要向甲方支付巨額的賠償金,足以令人傾家蕩產。
當然,這種條款幾乎都有,隻是華訊要求的違約金額非常之高,遠遠超出正常範疇。
不過,吳正業卻沒有在意,畢竟對方是大客戶,在合作上能占據更多的主動權。
並且,隻要注意一些,違約的概率其實很低,可以忽略不計。
可是,意外偏偏就發生了。
十五年前,罕見的巨型台風肆虐東南沿海,離城也深受影響,所有貨船不能出港,海上運輸全部中止。
好不容易等到台風過去,航線恢複,吳正業就急匆匆地下令,一定要以最短的時間和最快的速度,把華訊的貨物運出去,否則就要違約。
然而,福不雙降,禍不單行,貨船在航行途中出現故障,排查檢修耗費了不少時間,等到貨物送至,已經超出了合同規定的最晚期限。
這就意味著,吳正業要向華訊集團進行違約賠付,金額過億。
按理說,像台風這樣的自然災害,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在合約上一般會有相應的備注,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延期,便不算違約。
但偏偏,吳正業與華訊簽下的合同上麵沒有這一條。
也就是說,不管是因為台風天氣還是貨船故障,都無法改變乙方違約的事實,打官司也沒用。
逼不得已的吳正業跑去向華訊高層哭訴求情,求取對方的諒解。
再不濟,也希望對方能夠合理地降低賠償金額,而不是合同上所標注的天價違約金。
為此,他卑躬屈膝,不惜下跪,卻無法打動任何人,也改變不了任何事情。
最後,吳正業的公司破產倒閉,所有資產用來抵債,變得一無所有。
家人的生活也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從雲端墜入地獄,淪為貧困家庭。
吳正業接受不了這個現實,從高樓天台縱身一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