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聯盟終歸還是要靠錢說話,尤其對普通球員來說。
他們掙錢的窗口期也就4到10年時間,過了這個村,是真的沒那個店了。
青春不再來,因此能拿大合同,儘可能拿大合同,否則未來有你後悔的。
馬刺的四年1400萬雖然比快船的2年1100萬均薪少,可畢竟總額多,而且德州稅低。
如果要去洛杉磯,邦納還要考慮搬家,重新置業等一係列問題。
他那一抽屜的餐廳優惠券也要作廢,實在是很可惜,所以邦納權衡利弊,加上波波維奇的真誠勸說,他是願意留在馬刺的。
可是,當經紀人告訴他,快船方麵把合同加價到4年2000萬的時候,邦納知道沒什麼可猶豫的了。
合同年限一樣,多了600萬的薪水,邦納沒有理由不去。
之前邦納有考慮到稅收的問題,2年1100萬對他吸引力不夠。..
因為對nba這些動不動年薪百萬、千萬的球星來說,稅收是很可怕的。
聯邦稅加上州稅,至少就扒掉了一半的收入。
拿高稅收的加州來說,聯邦稅33,州稅11,還有第三方托管費10,經紀人費用,養老金費用,各項加起來已經扣掉至少55了。
所以,邦納如果去快船,兩年到手理論上是500萬現金。
而德州的稅率要低很多,各項加起來在46左右,留在馬刺理論上能拿到750萬。
而且在快船打兩年就又要考慮合同問題,邦納自然心有疑慮。
可是,4年2000萬就不同了,他到手理論可以拿到900萬,多出150萬呢。
當然,根據實際情況,這個錢會更多,因為球員們繳稅不是按照年薪直接扣。
而是按照周薪,這周你打了幾場,在哪兒打的比賽,就按此地的州稅稅率來扣錢。
所以球員有一半的薪水在主場發,還有一半薪水按照客場所在地發。
這麼一算的話,有很多地方的稅率比德州高,比加州低。
因此邦納在快船拿到的實際工資,要比900萬高一些,畢竟比加州稅還高的地方不多了。
而在馬刺的話,拿到的薪水肯定比750萬要低不少,因為比德州稅低的地方已經沒有了。
對於這些東西,平時買衣服都要考慮折扣、優惠的邦納自然算的非常清楚。
200萬的差價,25左右的工資差額,邦納是無法拒絕的。
這麼一想,去洛杉磯的各種好處都顯現出來了。
比如搬家雖然麻煩,洛杉磯房產也貴。
可是房產不僅是消費也是置業。
現在正當是美國房地產的低穀期。
去洛杉磯這樣的熱門房市能以抄底的價格買到很好的房子。
在洛杉磯打四年,能繼續在這兒打最好,不能的話房產出手,說不定賺的錢比工資拿的還要多。
地吧。
他畢竟是有了孩子的人,哪個父親不希望給孩子最好的呢?
更高的工資,未來在洛杉磯還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
這已經不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了,直接一個草垛子空降下來把駱駝給砸扁了。
波波維奇聽到快船方麵4年2000萬的報價,就知道沒有回轉餘地了。
馬刺是不可能為了邦納再付出更多薪資空間的,因為他們還要簽下吉諾比利。
作為球隊核心的吉諾比利,今年球隊也不過給他3年4000萬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