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裡萊利以為閔聰達是嘲諷,其實閔聰達是真的虛心求教。
聽到萊利的回答,閔聰達心想,斯特林對他來說就是個行屍走肉傀儡。
他要是能幫上忙,我還完成什麼任務啊,把球隊托管給他不就完了?
閔聰達耐心解釋道:“我不是嘲笑你的意思,我是希望能得到一些有用的經驗。”
萊利歎了口氣,道:“你說的對,失敗的經驗也是經驗,那我就簡單說一說。”
勇士之前的失敗不能說全是管理層的失敗,更多還是因為老板的胡作非為。
每隻nba球隊都是一家公司,不同的公司就有不同的管理結構和風格。
有的球隊老板家大業大,nba球隊隻是眾多產業的一部分,這樣一般會雇職業經理人全權打理。
有些球隊老板眾多,是一個大財團,沒有絕對的boss,這種也會給專業經理人去打理。
還有的球隊就是老板一家獨大,沒彆的事整天就圍著球隊轉,什麼都要摻和一腳。
像之前的斯特林,還有勇士的科漢,小牛的庫班庫班主要是因為熱愛)等,都是老板喜歡瞎參合的典型。
萊利細數科漢在勇士十多年所作所為,拋開商業經營不談,在球隊建設上就是罄竹難書。
1994賽季狀元秀韋伯作為最佳新秀跳出合同,其中自然有韋伯的問題,但也和老板在韋伯和尼爾森的矛盾中,偏向尼爾森有關。
所以,韋伯才會放著15年7400萬的合同不要,跳出合同去了奇才隊聯手朱萬霍華德。
可你偏向尼爾森就偏吧,偏完把韋伯氣走了,然後過了一年把尼爾森又給解雇了……
到1995年,勇士手握狀元簽,結果跳過凱文加內特、拉希德華萊士,拿了喬史密斯。
這個選擇之迷惑,和1998年快船拿奧洛沃坎迪有異曲同工之妙。
1996年選秀的黃金年,11順位的勇士沒有選科比,沒有選納什,而是拿了一個叫托德福勒的人。
1998年,他們又錯過了諾維斯基,原因是尼爾森那時已經在為小牛工作了。
如果他們為了尼爾森放棄韋伯,然後堅持留下尼爾森,諾維斯基就會降臨金州。
而不是選擇了賣票神器卡特之後,把卡特送走換來賈米森,接著賈米森也留不住輾轉去了奇才。
到了2003年,韋伯的事重演,之前是首輪合同規則不完善導致韋伯跳出合同去奇才,這次是二輪合同規則不完善導致阿裡納斯去了奇才奇才真是薅羊毛逮著勇士一個薅。)
這就導致15年時間,勇士始終沒有構建一個穩定的核心陣容。
優秀人才來了去,去了來,來了又去,最後都去了奇才。
勇士這些年在選秀和交易上經曆的事,和快船真的是半斤八兩。
聞者傷心,聽者流淚。
拉裡萊利還告訴閔聰達,勇士隊教練更替同樣頻繁。
從1994年到2004年,10年的時間,球隊換了7個教練。
平均每1.5個賽季就要更換教練,讓球隊的體係支離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