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也沒什麼就是想單純看看你怕死不怕死。”秦墨撣了撣煙灰,“你這麼怕死的人,應該不會孤注一擲,說吧,外麵還有誰,都老實交代了,把名單給我。
我呢,心情一好,說不定就不殺你了。
怎麼說,你也算是我的逆徒,小舅子,我還真的下不去手呢。”
“你少騙我。”阿嗣怒聲道:“我看起來有這麼愚蠢嗎?”
“你知道阿嗣這個名字是誰起的嗎?”
“我爹。”
秦墨皺起眉頭,隨即搖搖頭,“他娘的,我就知道又是個死冒牌貨,這個名字,我起的,不知道吧?”
椅子上的‘阿嗣’眼神逐漸呆滯,“你起的?”
“你還記得你七歲那一年,我帶你做了什麼事情嗎?”
“那麼長時間過去了,我哪裡知道!”
“這小子雖然不是個東西,但是記性很好。”秦墨碾滅了煙,“他不僅記性好,而且還很怕死,哦,不是很怕死,我認識的所有人裡,就沒見過比他害怕死的人。
他怎麼可能會親自帶領隊伍跑過來送死呢?
就算是九成九的把握,他也不會親自麵對我的。
除非已經贏了。”
“所以,你就因為這個才懷疑我是假的?可笑,我不是真的阿嗣,誰又是真的阿嗣?”
“那你說,我最喜歡做什麼吃的給你?”
眼前的阿嗣又再次呆滯了起來,“我的口味早就變了......”
秦墨搖搖頭,“一個人的口味當然會變,但是而是最愛吃的東西,是不會忘記的。
你最愛吃的,是老子用豆腐皮做的辣條,沒有哪個小孩能夠抵抗這種誘惑。”
“我當然知道是辣條,你要覺得我不是,大可以殺了我。”阿嗣冷笑道。
“你看,你又錯了,如果是阿嗣的話,這會兒肯定已經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饒認錯了,是絕不可能求死的。
一個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這怎麼可能。
這些年,他活的這麼卑微,都沒有去死。
當了亡國之君,都沒有去死,現在又怎麼可能會死呢?
大風大浪都過來了,如果能活著,又為什麼要死?”
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劃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個傷疤,“這小子死裡逃生過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種瀕死感是非常讓人恐懼的,一個人體驗過後,是絕對不會在輕易嘗試的。
那些年,他的確醉生夢死,可據我所查,大多數都是養生酒,要麼就是湯水。
每日在自己身上灑滿酒水,就是為了裝出一副醉生夢死的樣子。
他心臟有問題,知道過度飲酒,一定會死。
他花費了幾年時間,製造了這種假象。
又知道我們的關係,根本不可能會去給他送行。”
說到這裡,秦墨頓了頓,“你這傷口不對,雖然是按照當年的傷疤痕跡去做的,但是太新了。
幾十年的傷疤不是這樣的,仔細看,甚至還能看到新肉,當初割你的時候,很疼吧?
傷疤可不那麼容易營造。”
說著,秦墨手裡拿出了一疊照片,全都是阿嗣當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術後留下的,也有康複之後留下來的。
仔細一對比,其實還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彆的。
傷口也許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彆就是醫生縫合的差彆。
當年主刀的,是昝贏的兒子,是心內一把.手,縫合第一高手。
所以阿嗣傷口縫合特彆好,恢複的也特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