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校花ua,我反手t!
“美女,不用怕,我們跟你一起去!”
最初的三名護花使者稍緩了過來,再次義無反顧的站到了筱偲偲的身邊。
畢竟為了“護花”掛了彩,這不說獲得芳心暗許了,一聲可以讓自己腦補的“感謝”都還沒得到呢,直接走掉,不就吃大虧麼。
他們還有私心。
這要是坐實了舒浩浩真有問題,得不到以身相許的感謝,
踩這一腳的醫藥費,誤工補償,精神損失什麼的,得算算吧?
下了車,考慮到三個腿腳不方便的人,統一放慢了腳步。
舒浩浩倒也不急。
他的手機在民警那兒,若是監控可以證明,再還給他,是對證據的一種保護,也算是對他的一種保護。
不用看,現在他肯定已經被甩出了很遠距離,這段距離,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追得回來的,著急失去了意義時,就不需要再著急了。
到了監控室,查看了監控,從監控視頻的角度,還真就把舒浩浩的手機屏幕給拍攝了下來,證明了他的手機自始至終都沒有打開過攝像頭。
“行了,是誤會,我錯怪他了!”筱偲偲不願警察再往後看。
主動承認了這是個誤會,希望到這裡就結束。
再往後看,越看,她會越是尷尬。
“你們呢?”警察看向了跟來的三名護花使者,從他們一瘸一拐的步伐,以及時而掃向筱偲偲,又時而看向舒浩浩的目光不難判斷發生了什麼。
“不看了。”三人幾乎是異口同聲。
確認舒浩浩是沒問題,那他們就純屬是沒事兒找事兒。
再看下去,就不是他們讓舒浩浩賠償,而是舒浩浩要求追究他們無端挑事兒的責任了。
“你呢?覺得我們需要繼續往下看麼?”警察將目光又落在了舒浩浩身上,詢問他的意思。
他們上車時的場麵,依稀在目,算是個不小的委屈,有可能對舒浩浩造成了一定的心理陰影。
和解,是建立在當事人雙方同意的基礎之上。
“就這樣吧,我也有女朋友,她如果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我也希望她勇敢站出來時,也能夠得到支持與幫助。”舒浩浩搖了搖頭,表示不用再繼續看。
被冤枉,是有些憋屈。
但,女孩兒有自我保護意識,敢於站出來,這本身不是一件壞事。
那些聲援過她,保護過她的人,他不會記恨。
誰也不能保證自己與自己身邊的朋友未來某一天,不會需要這樣的幫助?
熱心,總比置之不理的冷漠好。
他願意相信筱偲偲是真的誤會了他。
她的所有行為,隻是因為害怕,從而充分利用一切可以保護她的資源。
同意和解後,幾人出了監控室,舒浩浩在感謝過警察後,拿回自己的手機,再次看了眼定位,果然距離再次被拉長,超過了十公裡有餘。
都不知道心疼,為自己說兩句話,等自己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