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神聖的愛情_愛神,帶你穿越性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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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神聖的愛情(1 / 1)

愛神,帶你穿越性!

少年有心事,他一直知道。

痞帥,紋身,臟話,談情說愛,或者肆意的浪費著青春。這是一類人的群像,也是一類人的生活現狀。好像那價值萬金的青春在那個時刻,變得一文不值。揮霍才是最美好的事。

一個成年人的看法和一個年輕人的看法,自然是不一樣的。

因為打架鬥毆,他被學校開除。因為他可以跟隨他,所以他和他在天亮的時候,就出了門,去了學校。他那個火爆的脾氣,很快在學校就挑起事端,打架,一人被打傷。門衛趕來處理,報警。最終,他被學校開除。

無所事事的他,開始了一種很奇怪的生活。

他白天使勁睡覺,晚上就沉迷於手機遊戲。父母打來電話,也是不接。母親從外地趕回來,也是和他大吵一架,最後母親含淚說了氣話離開。爺爺對他大失所望,父親更是不想管理。唯獨奶奶還是心疼他,一直對他噓寒問暖,照顧他的一切,但是他厭倦這樣,厭惡所有人。

他不知道是不是沉迷於手機的緣故。但是他知道,他的心理出了問題,但是沒人關注到他。他能理解他且同情他。但是他好像做不了什麼,其實很多次他都想附身在他的身上,嘗試去改變他。但是他嘗試了很多次,都不行。他其實想召喚愛神,但是好像都沒用。

愛神告訴過他,如果能依附,自然是可以依附,如果不能,就是不可以。做什麼也沒用。有時候,他會看到他不玩手機的時候,會默默流淚。他知道,他也是一個極其脆弱的人。沒人能理解自己,真是苦痛極了。活在這個世界上,如果父母都和自己溝通不了,想來是悲傷的事情。

他多想坐下來,和他談談心,和他聊聊,但是都徒勞。

沒過多久,男孩子好像認識了一些社會上的朋友,酒吧那些地方,他被被帶去玩。被開除了,就代表他好像獲得了自由和重生。而這也是他所期待。外出務工,他是極其厭惡的。外麵打工,壓力大,累死累活,得了不多少錢。他早就深有體會。

他不願意過父母給他安排的生活。

他有他的世界,他想獨立。

酒精,歌舞升平,朋友的歡聲笑語,好像這些東西混雜一起,有一種遠離塵世孤獨的快感,深陷其中的人,會倍感快樂。這是獨處的人不能體會的快樂,再煙霧繚繞,虛假熱鬨的地方,好像都有一個不曾認識的自己。他抗拒著一切,抗拒著所有靠近自己的人。

晚上,他帶著一個所謂的女朋友回了家。幾杯酒下肚,都醉醺醺的。爺爺奶奶好像也沒有在過多的管教他。好像他現在隻有自己,有女朋友,有一個女人很愛他,他就覺得是整個世界,是整個美好的存在。他還覺得自己不孤獨。於是,在春天的夜晚,他們完成了一次他認為最為美好的結合。

他沒有看,而是在另外一個空房間的陽台,想到了很多事。

青春的美好,好像不需要用什麼來定義。

這是愛情?

他不知道,他曾經也認為十七八歲遇到的就是初戀,是真愛。那時候相愛的人,想法簡單,摻雜任何的因素,就是彼此的真心相愛,是衝動的,快樂的,充滿激情的。不需要去權衡利弊,不需要去考慮太多因素,甚至可以愛到死去活來。那就是愛,可以飛蛾撲火的愛。

不知道女生的太多信息,他有些好奇。但是現在他隻能關注到男生。一夜溫暖之後,他們在晨光中醒來。好像一切都那般自然,那般美好,那般沒有任何的東西。女生並未第一次,男生知道,大家心照不宣。有個人愛你,好像就勝過一切,又或者男生早就清楚,有些歡愛不過是遊戲。一關又一關的去打贏比賽就可以了,其他的根本不需要去反思。在本身就是脆弱的年紀,肩上承擔不起任何的責任。理想和夢想更是不切實際,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養活自己,或者養活自己的女人。

他覺得他有女人了,他要養活他。

所以在父母那裡拿到了北去的車費後,他匆匆收拾一些簡單的衣服褲子或者生活用品,就帶著他心愛的女人北去了。他覺得這就是幸福,是愛,是一生一世都不會離開的愛情,自由,愛情,遠方,未來。

他隻是看著他做的這些決定,他什麼也做不了。

他好像篡改不了他的命運。

隻是,春天花開的那些夜晚,享受過春光明媚的歲月也是最為美好的事情。青春的張揚裡,好像離不開這種事情。他也在嘗試用一種彆樣的方式來看待他們的愛情。

這是愛情嗎?

他也一次次問過自己。想來這也是愛情。還是最為純淨的愛。他覺得。

但是,他本來是要跟隨他一起北去,但是就是走不出去。好像這裡還有什麼阻礙著他。愛神也沒有什麼指示。他有些疑惑,難道要看兩位老人的愛情?他不禁有些啞然。

百無聊賴,他隻得坐在男生的房間裡,躺在他的床上。看著天花板,那一瞬間,他感覺到他就是那個男生,好像看到了自己內心的那份孤獨和掙紮。如果是他,他會怎麼樣?

人生的命運很奇怪?

於是,他的回憶開始翻滾,他陷入了自己的回憶中。十幾歲的時候,他也喜歡過一個姑娘,可是並未在一起。他一直都覺得,自己是乾淨的。再加上那時候,手機並不發達,信息獲取並不多。所以,他一直覺得那種事是很肮臟的事,他從來不覺得是可以言說的快樂,或則幸福。透過彆人的愛情,好像一下子就讀懂了愛情一樣,這是愛情?他不止一百遍問自己。

他愛過一個女生,寫了很多情書,但是都無疾而終。

他曾經認為寫情書給那個女生,就是愛情,那時候的愛情好像並未摻雜性。隻要牽手和擁抱,親吻,就算愛情了吧。也許現在回首,會覺得很尷尬,會覺得怎麼怎麼,但是那時候好像愛情就是那樣。一個人和另一個人的融合,在那個時候,是非常神聖的,他認為。

他愛過一個女生,而她拒絕了他的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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