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重振大明!
確定戶工二部要做出調整,但是現在卻很難執行。
因為現在是臘月了,已經臨近年底。很多官吏都無心做事,準備過年過節。
這是朱由檢所痛恨的一點,也是他想要確定法定假日的原因——
沒有正式假期,過節時官吏也有很多事情要辦,朝廷如果因為這點懲罰他們,會被說不近人情。所以不放假的後果,就是全放假。
朱由檢之前想把戶工二部的調整放在年後,也是因為這點。他知道過年的時候大部分官吏是無心做事的,很多事情根本就沒法辦。
但是畢自嚴在這個時候進京,提出的措施又要求對戶工二部做出調整,朱由檢隻能把這件事提前,先在朝廷上確定大方向。
這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年節之後,之前推舉的大學士、尚書侍郎會陸續進京上任,他們很可能對這些事情提出異議。
在年前把事情定下來,能夠減少變數,不讓那些人反對。
逼迫畢自嚴、郭允厚接受戶部調整後,朱由檢又說起了分稅製的事情
“實行分稅製後,之前由地方負責的事務,以後就該由朝廷負責。”
“例如曾任宛平知縣的沈榜在《宛署雜記》中記載,宛平縣要負責詹事府、翰林院等衙門的筆墨紙張等用度,把這些物資給朝廷衙門送過去。”
“以後不能再這樣,流程應該是宛平縣上交稅銀,太府寺收取之後,存入順天銀行。再由戶部財政司確定各衙門的開支,劃撥到各個衙門賬戶上。”
“朝廷各衙門如果需要筆墨紙張等物資,就申報給工部商務司、把資金劃撥到商務司賬戶上,由商務司統一采購。少府寺能夠生產的,按成本價加價一成以內,直接從少府寺下屬工坊買。少府寺不生產的,再對外招標采購。”
“以後不可僉商,不可強製采買。所有采購不能低於成本價,招標後立刻支付定金,驗收貨物後在約定日期內全額付款。”
這是針對大明一個弊政的改變,是朱由檢了解京城盜匪來源時發現的。
大明不但沒有統一的稅務機構,也沒有統一的采買機構。各個衙門需要的東西,直接僉派鋪戶強製采買。
這其中的弊端自然很大,尤其是張居正實行一條鞭法、大量稅收由實物變為銀兩後,朝廷需要采買的東西就更多了。
大商人能賄賂官吏免於采買,中小商人卻沒辦法,隻能根據官吏定的價格,把東西賣給他們。
帶來的後果,就是中小商人大量破產。
曾任宛平知縣的劉曰淑說過“京民一遇僉商,取之不遺毫發,貲本悉罄。”
閹黨崔呈秀曾說“報商為京師大患,富家巨室一經僉報賠累,立破其家。”
可以說,僉商強製采買是所有官員公認的,京城一大禍害。
尤其是萬曆年間中小商人大量破產後,不法官吏“僉京師富戶為商”,把這些人同樣整破產。
他們破產之後,依附的人隨之失業。導致京城的失業人口越來越多,有些人甚至淪為盜匪。
這種情況,朱由檢當然不能放任。在了解到京城盜匪的來源後,他就認識到必須廢除僉商政策,不能讓情況繼續惡化。
這是他在工部成立商務司,統一負責采購的原因。
這個決定,群臣一致稱讚。
停止采買是公認的明君舉措,皇帝主動把僉商和強製采買給廢除了,他們不可能反對。
朱由檢在他們讚成通過後,也立刻對內閣下令,要把這條旨意儘快下發到京城各個地方。要讓京城商民,過上一個安穩年。
工部有商務司這個采買機構,自然權力大增。但是還不等薛鳳翔高興,朱由檢又對工部做出限製,明確廢除他們的收稅職責
“抽分竹木局等收稅機構,工部要轉交給太府寺稅務總署,對工商稅務全部收取銀錢。”
“以後工部所需要的竹木等建築材料,由商務司統一采購。”
“所需要的款項,由戶部通過銀行撥付。”
抽分竹木局,是朱由檢在調整工部機構時,發現的一件很扯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