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次停戰,也本蒙方與克爾納青年簽訂了和平的協議。
約定,雙方在至少二十年內,保證不對對方主動發起攻擊。
不過雙方都很清楚,
這協議和廢紙沒有什麼區彆。
克爾納與也本蒙方或許接下來一段時間內會保持一定的和平。
但絕對不是因為這一紙協議。
隻有可能是克爾納表現出來的強大戰鬥力,
讓也本蒙方產生了顧慮,在這次這場大決戰之後,
在沒有確定能夠摧毀克爾納青年的把握前,也本蒙方沒有辦法再像之前那樣果斷朝著克爾納發起進攻。
這一紙協議,最大的作用,
可能就是簽訂的過程,讓這次艱難的談判結束的比較有儀式感。
其他更具體的內容,對比雙方承諾保持和平更有一些價值。
首先,也本蒙方包括白旗國在內,集體承認克爾納青年在克爾納的地位,
並且,在一定基礎上,與克爾納保持正常的往來關係。
其次,各方在克爾納內的礦產,農場,各類資產,正式移交給克爾納青年。
這條內容,嚴格意義上來說,雙方到結束談判時,依舊未能夠達成完全的一致。
倒不是這些礦產,礦場,農場等資產本身,
也本蒙方也知道,不管他們同不同意,此刻事實上他們就已經拿不回來。
關鍵是名義。
也本蒙方堅持是贈送援助或者補償,意思就是之前是他們的,現在隻是送給克爾納青年。
克爾納青年這邊自然是堅持這些本來就是克爾納的,克爾納青年此刻隻是合理收回。
最後,
在確定下這條時,用了一些很模糊的措辭。
隻是說,
‘也本蒙方和克爾納青年確定了這些資產的歸屬,並將立即完成交接。’
而在此基礎上,
出於這場戰爭中,克爾納內道路,通信,公共民生設施遭到的破壞,克爾納平民遭到的大量傷害。
也本蒙方將需要對克爾納做出包括經濟等多方麵的補償。
這方麵費用,也同樣由白旗國承擔。
這條內容裡,還特意提及到了,之前隆倫角那座被炸塌的大橋。
也本蒙方必須資金修複這座大橋。
華國在場的人員,當場就接下來了這個由白旗國出資的項目。
此外,
在另一個關鍵問題上,也本蒙方,更準確說就是白旗國,
在最後還是做出了妥協。
也本蒙靠近克爾納的幾個地區,雖然在克爾納青年主力後撤過後,依舊歸屬於也本蒙所有,
但這幾個地區,被劃為了雙方的‘緩衝區’。
之後,也本蒙方,特彆是白旗國,如果有兵力再進入也本蒙,
隻能到也本蒙東北側,即靠近海岸的幾個地區,而不能進入也本蒙靠近克爾納的這個地區。
同樣,克爾納的兵力也不能進入這塊區域。
另外,
先前,克爾納青年提出的第一個條件。
在反複地拉扯和談判中,也本蒙方算是捏著鼻子承認了一半。
雙方約定,
被緩衝區的,也本蒙那幾個地區內,原本屬於包括白旗國在內多方,在也本蒙的資產,
以一個極低的價格,由白旗國出讓給了克爾納青年。
克爾納青年可以對這些資產任意處置。
事實上同意了克爾納青年在這片緩衝區內,一定程度支持也本蒙的官方,推行克爾納青年先前在克爾納內推行的舉措。
例如,利用從多方嘴裡搶回來的這筆錢,恢複或者新建也本蒙內這片區域的基礎設施,同時大量就業崗位。
對克爾納青年來說,乃至對也本蒙來說,這都算是一件好事。
除此之前,最開始也本蒙方提到的,想要讓克爾納青年控製兵力數量,要求一些克爾納青年為這次戰爭承擔責任的要求,
也本蒙方也提也沒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