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仙兒!
請石全過來,段書記自然是早有打算,不假思索地回道
”這很簡單!你們不都說我是她的保護傘嗎,隻要我沒有了後顧之憂,就會立刻辭職,那個女人的保護傘就不存在了,她還如何猖狂。
將一品禦膳樓送給你,她就失去了交際的場所,失去了社會地位,誰還會給她麵子。
我和老伴去投案自首,我的犯罪證據,也就是她的犯罪證據,這些事都是她乾的,我是人證,錢物就是物證。
她還勾結黑惡勢力,逼良為娼,隻要警方介入細查,必定能收集到足夠證據。“
石全靜靜地聽完,得出的結論是無知!糊塗!
幸虧神秘影子給了提醒,否則答應了他們的條件,保護和照顧段宏誌那個家夥,浪費時間和精力不說,還啥用沒有,隻是給自己增加了一個麻煩。
石全是守信重諾之人,答應的事情,自然會儘心儘力去完成。
這種沒有意義的事情,當然不能答應。
他默不作聲,靜靜地分析著失利弊,如何應對這種局麵。
從目前的狀況來看,段書記的確跟洪姐不是一夥的,是被利用和要挾,處境跟胡市長、徐前進等人都差不多。
他們隻是貪官,並不能算是華奸。
但他們的貪婪,被洪姐所利用和要挾,並在他們身邊安插了眾多內奸。
從傭人們不經意間流露出來的一絲驚訝,石全可以斷定,段書記家的傭人也是洪姐安插進來的眼線,胡市長家也應該是如此。
隻要他們有所動作,洪姐就會將他們置於死地。
這些大官也都明白自己的處境,隻能選擇無所作為,明哲保身。
段書記比胡市長和徐前進還要好一點,敢於舍去一切,主動選擇跟洪姐對抗。
但是,這幾人身居要職,卻都已被架空,即便是敢於對抗,也是毫無意義。
身為大官,隻知道攬財,隻聽頌歌,不體察民情,不了解社會真實狀況,連洪姐是倭國的間諜都不清楚,要這樣的官有何用。
孫子的性命掌握在人家手裡,兒子被人家追殺下落不明,他們身居高位卻是無能為力。
混到這種境地,自然是他們自作自受。
將這幾個貪官繩之以法,接替他們位置的官員,又如何能保證不貪,沒準比他們更加的貪婪,甚至能成為真正的華奸。
至於一品禦膳樓,段書記兩口子當成了財富,石全卻根本沒當回事。
洪姐當然也不會在乎一品禦膳樓這份財產,隻是用來掩人耳目的一處場地而已。
她操縱卷毛和光頭販毒,獲得的收益遠比一個飯店賺到的錢要多得多。
至於段書記這個保護傘,對於洪姐來說,作用已經不大。
她敢於大張旗鼓地采取行動,就說明暗影組織在安寧市已經完成了布局。
段書記此時采取的行動,無異於選擇自殺。
他辭職的那天,就是洪姐動手的開始,沒等他投案自首,他一家人就會死於非命。
還什麼人證物證,一切都將灰飛湮滅。
段書記的這些巨額財富,那才是拱手送給了洪姐。
洪姐之所以留著這幾個貪官,自然是將他們當成了活人傀儡。
換一個官員上來,她們還需要費一些工夫和手段,才能完全掌控。
亦或許就是她們的人。
對己方來說,換掉這幾個大官,也沒有任何意義。
這幾人雖然貪婪,但還是有正義感,沒墮落成華奸。
還不如留著他們,大用處沒有,小忙還是能幫上一些,至少可以當作眼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