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鞘的作用頓時少了大半。
日常的話,佩著一把劍出門,可太吸引人注意了。
陶鄂和夏閻真兩人共同製定的“現實方針政策”是“不出格”。
“難怪還送了我這玩意,還是店家考慮周到。”
夏閻真拿起狹長的黑色袋子,是類似於棒球袋子或者竹刀袋子之類的玩意。
燃血入鞘後放進袋子裡,日常也可以帶出去,不至於引來過多的關注。
上網確定收貨,順便給了店家好評。
剛做完這事,手機就響了起來,來電顯示一個“陶”字,是陶鄂。
夏閻真接起來。
陶鄂開門見山“小夏,事情可能解決了。”
“可能?”夏閻真問道,“什麼意思?”
“我托人打聽了一下,有個通緝犯在漢淩市被抓了。”陶鄂說道,“他叫做高原,是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根據一些比較內部一些的消息,高原在漢淩市,用早餐店幫廚的身份做掩飾。”
“那應該就是他。”夏閻真說道。
大家茶餘飯後提到四肢著地,跑得飛快的“怪物”,身份和早餐店的廚子合二為一,就是高原。
而那天潛入他家的人,儘管沒有明確的證據。
但幾乎可以肯定也是高原,不然巧合也太多了。
現在可以推理出發生的事情。
首先,廚子高原是一個通緝犯,他以早餐店幫廚的身份潛藏在漢淩市,時間有半年之久,沒有露出什麼馬腳。
而後,不知道處於什麼原因,高原於某個晚上潛入夏閻真家中。
隨後,他出於某種未知的理由什麼都沒有做,直接離開,並且暴露了自己的異常。
最終,以被正國官方抓獲收尾。
“所以,我是不是暴露了?”夏閻真問道。
高原作為超凡、異常之人,到他家溜了一圈,最後被抓。
夏閻真沒理由覺得自己還能藏在暗處繼續不出格。
“嗯,沒有,至少暫時沒有。”陶鄂肯定道,“因為抓到高原的時候,他已經瘋了。”
“瘋了?”夏閻真一愣。
隨即想到,一個潛藏了半年之久,絲毫沒有露出馬腳的人,為什麼會突然狂奔在大街上,造成不小騷動?
瘋了的確是一個很好的解釋。
“為什麼他瘋了?”夏閻真很奇怪。
“我還想問你呢,他是去你家後才瘋了的吧?”陶鄂說道。
夏閻真回憶一下“好像是這樣。不過我那時在睡覺,甚至都沒意識到他有進來過。”
“那到底是為什麼?”陶鄂和夏閻真一樣,都一頭霧水。
兩人都沒有往燃血上麵去想。
他們都是握過燃血的人,不覺得燃血和虎魄、天罪一樣,是一把碰了會瘋,會嗜主的倒黴武器。
說明裡也沒寫啊!
事實上,燃血對人來說,頂多就是特彆重顯得難用。
但燃血作為一把武器,被拜倫·肯尼思用來狩獵瘋獸,多年的殺戮,燃血早已浸透了瘋獸的血。
成為了一把對瘋獸來說特攻的凶兵。
一般來說,這“特攻”的影響不算大,有時候會讓瘋獸畏懼,有時候會讓瘋獸更瘋狂。
可偏偏出了高原。
他掌握——沒能完全掌握的力量,和瘋獸相似。
其理智本就是脆弱無比的豆腐渣堤壩,被燃血自帶的“瘋獸怨魂”衝擊後,立刻崩塌決堤。
於是高原瘋了。
“那個高原最後是被當場擊斃的,所以,除非有人可以從死人身上讀取記憶,否則的話,沒有人知道他之前去過你家。”陶鄂說道。
“至少算是暫告一段落了。”夏閻真說道。
後續可能會引起一些變化,會發生什麼,也隻能慢慢等待了。
“對了,陶叔,有什麼靠譜的地方能學武術,劍法,格鬥技巧之類的東西?”夏閻真突然想起來這件事情。
“嗯,你要學這些嗎?”陶鄂問道。
“是啊,單純的力量和速度對付人足夠了,但是對付怪物和異常就不一定了。”夏閻真說道。
和拜倫·肯尼斯活化屍體的戰鬥讓夏閻真意識到這一點。
這還是彆人的屍體,要是生前的全盛時期,幾個回合自己恐怕就被斬於劍下了。
學會如何戰鬥,很重要。
“行,我幫你找一些有真本事的。”陶鄂繼續大包大攬。
至於他自己,沒有想法。
對他而言,與其期待於現實中的勤學苦練,十幾年才有所建樹,倒不如寄希望夢境副本的“一步登天”。
而對夏閻真來說,他強大的身軀如果能夠掌握真正有用的技巧,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提升。
周日上午。
夏閻真出現一個農家大院之外,向裡麵張望“有人嗎?”
“來了來了!”
約莫十秒鐘後,一個聽上去頗為欣喜,乃至有些喜慶的聲音響起。
一個臉頰圓潤的中年男子興衝衝地小跑過來,滿臉笑容“您就是夏先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