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爾有些無語,彆人當警署後勤,查爾斯當安全屋後勤人員是吧?
“想到了沒有?”車子行駛著,小醜催促高登。
“沒,他沒有和我說過什麼特彆的話。”高登仔細思考後搖頭。
“好吧,好吧。”
小醜說道,“那我們隻能去他家裡了。”
“家裡?”
“嗨!”小醜驚訝道,“你不會告訴我,你們認識這麼多年了,連夜鷹的鳥巢在哪裡都不知道吧?”
“我怎麼可能知道!”高登說道。
他和夜鷹俠是戰友,但也僅限於戰友。
兩人的私生活沒有交集。
甚至在夜鷹俠死亡之前,高登都不知道他到底長什麼樣子。
隻工作,不介入生活,是高登和夜鷹俠之間的關係。
倒不是高登絕情,而是夜鷹俠拒絕包括高登在內的任何人更加了解他。
這對高登好。
因為總有人為了對付夜鷹俠,傷害到他身邊的人。
在高登對夜鷹俠的了解不比外人多的情況下,至少不會有人試圖通過審問折磨高登來知曉夜鷹俠的秘密。
而且,未知也意味著危險和可怕。
夜鷹俠本人也在刻意保持神秘,維持對犯罪分子的震懾。
夜鷹俠不能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個“超級英雄”,一個符號。
符號是沒有個人私生活的。
夜鷹俠近人又不像是人,威懾力才足夠。
“唉,真沒意思……讓我想想。對了,瘋帽子,那個家夥知道夜鷹的鳥巢。”小醜說道。
瘋帽子,一個把帽子縫在自己頭上的瘋子。
同時也喜歡把帽子縫在彆人的頭上。
行事瘋狂,但智商很高。
最強戰績是疑似找到了夜鷹俠的老巢,為什麼是疑似呢。
因為瘋帽子還沒來得及把老巢的相關情報公布出去。
就被夜鷹俠打得失憶了。
是的,活活被打成了失憶者,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了,甚至當了一段時間的好人。
直到邪惡本性被激發,變成“新·瘋帽子”。
在夜鷹俠“暴走”的這段時間內。
瘋帽子算是比較早被送進高譚病院,屬於傷勢不重的那種,就斷了兩條腿而已。
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病院中。
一群人先到了5號安全屋裡。
裡麵各種物資齊全,有槍支彈藥,各種食物,急救醫療用品。
查爾斯對自己崴了的腳進行了處理,估計過兩天就能行動自如了。
在此之前,他就負責在這裡遠程支援夏閻真他們。
這個五號安全屋不屬於高譚警署,而是高登的“私人安全屋”,他挪用了警署的錢搞出來的。
隻有他、跟了他多年,一塊出生入死的副手查爾斯以及夜鷹俠三個人知道。
現在又多了三個人知曉。
像這樣的安全屋,高登在高譚還搞了兩個,以備不時之需——序號是亂起的。
高譚警署並不是一個值得信任的地方,裡麵的,不說八成,至少有五成收過黑幫的黑錢。
至於中上層,不撈錢都對不起他們這份危險的工作。
高登沒有成為那個特立獨行的人。
他要是徹底容不得任何一粒沙子,也無法成為副署長。
警署的確需要一個門麵、招牌來穩定群眾的情緒,但這個招牌不能總找自己的麻煩。
高登是個會被動收錢,但也有正義感有底線的好人,他把尺度把握得很好。
這樣的人,大家都放心,無論好人壞人都“喜歡”。
高登把那些錢用在這裡,算是另類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了。
除了小醜之外,其他人都在安全屋裡吃了點東西。
基本上都是一些速食品。
吃完後又休息了半小時。
四個人換了一輛防彈的真越野車,沒有等天亮,就朝著高譚病院開去。
途中高登還接了一個電話,那邊告訴他高譚病院出事了。
大量的病人逃離病院。
高譚警署的反應之慢,令人咋舌。
又或者,領導層可能已經知道了,隻不過裝不知道。
高譚病院戒備森嚴,能夠集體“越獄”,少不了裡應外合。
開過一條穿過林子的道路,儘頭是一堵牆,鋼鐵之牆,高度超過五米。
牆上還安裝了電網——通電的那種。
此時大門洞開著,一輛警車孤零零地停在這裡。
車上無人,但有血跡。
周圍很安靜。
“人都離開了?”高登問小醜。
高譚警署的們估計會在一個小時後到達。
這段時間,幾個人是自由的,但也沒有任何援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