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斯很認真的說。
麥小麥臊紅了臉,不自覺地看了一眼阿比斯。
阿比斯正在低頭翻烤野兔,好像什麼都沒有聽見。
實際上,他在豎起耳朵聽。
聽到麥小麥說和他不是那種可以親親的喜歡關係,心裡一陣失落,感覺空空的,像被挖走了一大一樣。
“爺爺,野兔好香了。”
普斯看著那已經被烤得劈黃亮亮的野兔,叫嚷道,“看看能不能吃了。”
阿比斯用刀子刮了一下,把野兔從火堆上取下來,分成三部分。
兩個最肥美的腿部,他分彆遞給了麥小麥和普斯。
而他自己,則是前腿部分。
麥小麥咬了一口野兔肉。
沒有野豬肉的堅硬,嫩滑可口,比家兔好吃很多,也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來。
至於淑女形象之類的,她是不想維持的。
普斯吃得也沒有什麼形象。
隻有阿比斯像在吃西餐一樣,依然是小刀割下一塊塊的放進嘴裡,細吞滿嚼……
吃完了野兔,大家很飽了。
麥小麥摸了摸嘴邊的油,忽然響起,自己起床到現在還沒有刷牙呢。
“你們有牙刷嗎?”
麥小麥忍不住問,“清理口腔的那種東西。”
“沒有呀。”
普斯很快的回答,“我就是用水漱漱口的。我爺爺有牙刷!”
“哦?”
麥小麥還真是沒有期待部落土著能有牙刷這種東西,很好奇這裡的牙刷長成什麼樣子的。
普斯走進房裡,從裡麵拿出所謂的牙刷。
麥小麥接過來看——
做得挺像牙刷的,那毛貌似用的是野豬毛,被很巧妙地縫製在一塊削平的竹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