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鐘後。
江如意才磨磨唧唧的回了臥室,抬頭瞄了一眼陸北城,有點委屈,又有點期期艾艾的說道,“還沒有舉辦婚禮,在我心裡就是未婚男女,不能睡一起。”
“那你當初爬上我的床時,我們倆還不認識呢,不也睡了一整晚。”陸北城靠在床頭,閒閒的說道。
?!
這個梗,是過不去了是吧?
江如意深吸了一口氣,鼓足勇氣,走到床前,雙手叉腰,跟對方就兩人晚上如何睡這個問題,進行了嚴肅的討論。
……
最後的結果,江如意慘敗。
她氣得小胸脯一上一下的,幾乎找不出詞兒來反駁。
現在結婚證都在手上了,人家說了,“跟老婆在一起睡,這是法律賦予每個老公的合法權利。”
權利義務都扯出來了,江如意還能說啥?
她就是說自己去睡沙發也不行,陸北城反正不要臉了,“你睡哪兒,我睡哪兒。反正我們家沙發也足夠大。”
笑話,人都叼回窩了,還分床睡?
這不符合陸北城一貫的價值最大化原則。
就是啥也不乾,但懷裡抱著一個香香軟軟的女人,那不比自己睡覺香嗎?
見女人氣得眼睛都紅了,陸北城又好笑,又心疼的一把將她拉到了自己懷裡。
“我們早晚要睡到一起的,提前適應彼此,不好嗎?”
“你肚子裡有寶寶呢,我又不是個禽獸,難道還會吃了你不成?”
他倒是想呢,可現實允許嗎?
“還是說……睡我身邊,你感覺很惡心?”陸北城佯裝惡狠狠的問道。
這話,江如意怎麼敢點頭,嘟著個嘴,從他懷裡翻身出來,滾到一邊。
跟個耍脾氣的小孩子一樣,四肢大敞的平躺在床上,手舞足蹈的狠狠踢了好幾下被子。
接著有點小惡作劇的說道,“你看,我睡覺很不老實的,要是晚上踢到你了,可彆怪我啊。”
她打定主意,陸北城要真不走,那她就趁他睡著後,狠狠的踢他幾腳,出一出心口的惡氣。
誰讓他這麼霸道的。
陸北城自從發現江如意自帶一點既迷糊又活寶的屬性後,就特彆愛挖掘她身上這些可可愛愛的點。
“踢得真好看,再踢幾下給我看看。”
畢竟從小練舞的身段,做什麼動作,都挺有韻味的。
而且,睡前還有這種眼福,他肯定是不會介意的。
江如意順著他的眼光看下去,頓時跟一隻炸了毛的貓一樣,彈坐了起來,拚命往下扯t桖下擺。
“陸北城,你個臭流氓。”
陸北城抱著胸,一臉正經,“我看我老婆,怎麼就流氓了?”
嗚嗚嗚……
江如意簡直欲哭無淚,這個人,轉變角色的速度,真的太快了吧。
他怎麼能在一天之內,就從一個陌生人,迅速進入到準爸爸、準女婿和準老公的身份裡的?
他真的是去學過川劇變臉的吧。
他們倆就算是為了寶寶要生活在一起,不也應該是彼此慢慢了解,多交流,熟悉之後,才能走到現在這一步嗎?
為啥這個男人,可以理直氣壯的省卻所有中間過程,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