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屏顧鈞成!
依著顧鈞成的意思,跟文家那些人有什麼可客氣的?
但林清屏不。
林清屏要爭這口氣,決不能被文家的人小瞧了!
要依著林清屏,她是想要親自陪著去的,但是,誌遠沒讓。
“我自己去就可以!你和我爸去外麵玩一玩。”誌遠一大早起來,就被林清屏折騰著試衣服,最終選了這套。
搭出來的三套,林清屏最中意的就是這套。
小中山裝款式的呢子大衣,圍了個圍巾,腳上穿的黑色靴子。
很是帥氣!
林清屏還給他手腕上帶了個手表。
“這手表什麼時候買的?”顧鈞成也看不出這手表的價值。
林清屏道,“武天嬌送給他的,他平時不喜歡戴。”說完,收拾了一些便攜的東西,讓誌遠等會帶著走。
文家人中午前準時來接的他。
還是隻來了兩位老的,策略跟上次一樣,怕林清屏反悔,萬一衝突起來,不敢動他們老的。
林清屏既然答應的事,是不可能反悔的,隻是比較焦慮而已。
比如,誌遠跟兩位老的走之後,她就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沒有停下的時候,顧鈞成跟她說千道萬,誌遠不會不回來,她沒看到誌遠回家的那一刻是不會消停的。
文家。
文家一大家子都住在胡同裡。
是大雜院,陳舊,好些地方都壞了,大雜院公共區域也亂得很,堆滿了東西,幾乎找不到落腳的地方。
文家人知道誌遠今天要來,都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因為始終存了要把誌遠要回來的心,所以,肯定要表現得自己家比林清屏家裡好。
一家子都把最好的衣服穿上了。
飯桌上也擺上了好菜,有蹄髈、烤鴨、羊肉。
至於他們住的大雜院……
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好,在首都最中心的位置,雖然亂了些,但比林清屏住的地兒位置好,而且,林清屏那房子,雖然寬敞,他們又不是本地人,是租吧?
雖然他們的大雜院也不屬於他們自己,但在房地產還沒有發展起來的這個時候,他們覺得自己打小就住這裡了,那就是他們的。
如此,文曉把最後一道菜——白切雞端上來,忐忑地問,“這些夠了嗎?”
“夠了!”文曉嫂子還沒見過誌遠和林清屏,“他們家不是鄉下的嗎?一個月能吃上一回肉不?這,還有這烤鴨,隻怕他們這輩子都沒吃過!”
文曉歎道,“那也未必,部隊吃肉還是吃得上的。”
“那也是鄉下人!能有我們首都的日子好?見識多?”文曉大嫂子也道,“鄉下人我還不知道嗎?穿得灰頭土臉的,那叫一個土氣!”
文曉搖搖頭,“也不是,他們家穿得倒是很整齊。”
“嗨!你真是想多了。”文家老大道,“你家不是還有個港城的嗎?到時候把好東西拿出來給他見見世麵,他小孩子不懂什麼世麵的話,就帶他去百貨大樓轉轉,讓他開開眼界。”
文曉點了點頭。
她二哥也跟著附和,“就去首都百貨,不是開了個什麼清茶的甜品店嗎?給他長長見識,小孩子哪有不愛吃甜點的啊!”